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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议题 2019年组织生活主题会议题

时间:2022-03-21 16:12:3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营利组织议题 2019年组织生活主题会议题,供大家参考。

非营利组织议题 2019年组织生活主题会议题

 

  非營利組織議題 2009 年【校園公關提案競賽】

 參賽活動簡章

 策略提案主題:

  非營利組織議題設定之公關企畫案

 指導單位:

 內政部社會司(TBC)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公共關係基金會 協辦單位:

 台北榮民總醫院器官捐贈小組、 漸凍人協會、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 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 公關基金會網站:

 http://www.publicrelations.org.tw

  1 連絡人:

 財團法人公共關係基金會 劉彥君 TEL:02-8768-2002

 FAX:02-7718-7718 地址:

 台北市東興路 51 號 7 樓

  2 ◎活動前言:

 財團法人公關基金會自 2005 年復會以來, 針對學術發展推動【校園公關提案競賽】, 分別在 07、 08 年舉辦兩屆公關競賽, 兩年競賽下來, 無論是學校師生、協辦單位、 評審老師及公關基金會都有豐厚的收穫!

 !

 公關基金會在籌辦第二屆競賽時, 有許多非營利組織與公關基金會反應, 認為公關議題操作對於組織的幫助是更多且有效的。由於非營利組織長期以來在台灣扮演立法、 政策議題、 社會改革、 急難救助等角色。

 在社會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非營利組織與社會整體環境亦相互關聯, 透過非營利組織的協助及議題設定, 希望能協助弱勢並促進社會福祉。

 2009 年公關基金會舉辦第三屆【校園公關提案競賽】, 題目設定為「非營利組織議題設定之公關企畫案」。

 擬邀請內政部社會司擔任指導單位, 並協同台北榮民總醫院器官捐贈小組、 漸凍人協會、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社團法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 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脊髓 損傷潛能發展中心, 擔任第三屆競賽的協辦單位。

 公關基金會推動【校園公關提案競賽】, 最初即希望能讓具有公關學程的學校及老師, 帶領學生與協辦企業、 組織進行交流互動, 提升學生對公關議題操作的能力, 並激發學生及協辦單位對議題的創新思維。

 兩屆競賽舉辦後, 在專業的公關老師指導下, 無論是競賽評審、 協辦企業對於學生的表現都讚譽有佳, 也證明學生在公關專業的理論基礎是厚實且具有潛力的。

 希望透過此次競賽讓學生與協辦組織可共同腦力激盪出優秀的非營利組織公關議題企畫案。

 一、 參賽資格:

 1. 國內台灣大專院校傳播相關系所或修習過公關學程學生組隊報名。

 以團體組隊參賽, 每組人數以 4-6 人為限。

 不可跨校, 可校內跨系組隊, 但同一人不得同時跨隊報名參加。

 參賽過程中不得臨時更換成員。

 2. 3. 4.

 二、 賽程:

 1. 網路報名時間:

 2009 年 2 月 25 日(三)

 至 3 月 13 日(五)

 截止。

 2. 競賽報名時間:

 2009 年 3 月 13 日前截止(以郵戳為憑)。

 3. 公佈參賽序號與負責單位:

 2009 年 3 月 20 日( 五)。

 4. 協辦單位說明會:

 2009 年 4 月 1 日(三)

 至 4 月 10 日(五) 5. 企畫書初審收件:

 2009 年 5 月 25 日(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6. 決賽隊伍公佈及上場序號:

 2009 年 6 月 20 日前。

  3 7. 決賽時間:

 2009 年 6 月 27 日(六) * 賽程中郵寄報名表、 學生證及志願序至公關基金會方完成報名手續。

 基金會將以參賽組別志願序暨抽籤決定各組負責之協辦單位。

  三、 參賽題目:

 「非營利組織議題」 公關企畫案一式:

 協助指定協辦單位之議題設定, 加強民眾認識此協辦單位, 並願意投入資源與關注於此議題, 增進社會福祉, 建立該組織之形象。

  邀請協辦對象為以下:

  1 台北榮民總醫院器官捐贈小組 4 社團法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 2 漸凍人協會 5 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脊髓 損傷潛能發展中心 3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四、 題目說明:

 參賽主題為「 非營利組織議題企畫案」, 參賽各組負責單位將由主辦單位公關基金會公開抽出, 各組依照負責之單位建構非營利組織議題做一企畫案。

 1. 參賽者應依據分配單位之組織特性、 組織形象、 與社會的關係操作之一貫性及主要弱勢團體的對象來設計企劃內容。

 2. 企劃內容之發展, 應符合該單位的服務及與社會的關係之需求。

 3. 企畫書內容應包含:

 溝通環境分析、 主要溝通之訊息結構、 溝通對象定義、溝通之策略與作法、 效益評估、 時間規劃、 預算規劃。

 4. 此企畫案為年度規劃案, 旨在與溝通對象建立長期關係。

 故企畫案中總預算由各企業擬定提供, 含活動執行費用。

 ( 廣告可做配合性操作以輔助本公關計畫, 但廣告預算不得超過總預算的三分之一)。

 5. 企畫案活動執行時間應以 2009 年 6 月 27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執行時間得短於一年, 但至少需超過兩個月 之計劃; 所有入選之企畫案, 若有企業欲進行委託參賽者執行企劃案, 則另行洽談)。

 6. 企畫案不得抄襲已舉辦過或是正在執行的活動模式, 涉嫌抄襲, 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五、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實務專家與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負責審核 「評審初審」與 「決審競賽」。

  六、 評審程序:

  4

 評審分資格審、 評審初審與決審競賽三階段, 說明如下:

 1. 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就報名表、 學生證、 志願序進行審核。

 2. 初步審查:

 由評審委員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隊伍參選企畫案分別評分, 並由主辦單位統計評審分數, 初審取出前 5 名, 主辦單位並通知前 5名隊伍參賽, 確認是否參加決審競賽; 若遇有缺, 由第 6 名遞補, 以此類推。

  評審標準:

 企畫案配分比:

  項目 配分比 企劃表現與邏輯性(訊息設計)

 策略創意 效益評估及可行性 寫作表現 小計 35% 30% 25% 10% 100%

 3. 決審競賽:

 就評審初審結果的前 5 名隊伍, 於決審當日, 舉行現場提案競賽,並請評審委員依現場提案表現, 選出前 3 名。

 評審標準:

 提案表現配分比

 項目 配分比 提案技巧 策略創意 時間控制 小計 40% 40% 20% 100% ※ 備註-作品規格:

  (1).企畫案 1. 企畫案限 A4 開數, 由左至右橫寫, 並裝訂之。

 2. 企畫案全本(含圖表頁、 作品頁)

 不得超過五十頁。

 3. 企畫案封面及內頁不得出現校名、 系名、 組名與參賽者姓名或任何可以顯示參賽者特徵的符號、 浮水印之方式視同違反規則。

 4. 企畫案繳交請使用牛皮紙袋包裝, 紙袋外請標明組名與序號及排放內容順序, 並準備 8 份企畫案, 以提供評審委員評分。

 (2).決審提案

  5 1. 提案時間:

 20 分鐘, 15 分鐘時響一短鈴聲, 18 分鐘響二短鈴聲, 20 分時間一到, 提案學生應立即停止報告。

 2. 提案形式不拘。

 3. 提案器材︰ 主辦單位提供單槍、 投影布幕、 CD、 混音座、 VHS 錄放影機,其他器材均由參賽者自備。

 (請自備筆記型電腦, 其他自備器材於場勘時攜帶至決審場地測試, 以確定是否相容。

 )

  七、 比賽獎勵:

 第一名獎金台幣 3 萬元整, 並頒發冠軍獎盃一座、 每位組員獎狀一只。

 第二名獎金台幣 2 萬元整, 並頒發亞軍獎盃一座、 每位組員獎狀一只。

 第三名獎金台幣 1 萬元整, 並頒發季軍獎盃一座、 每位組員獎狀一只。

 第四、 五名獎金各台幣 5 千元整, 並頒發每位組員優勝獎狀一只。

  八、 參賽程序:

  項目 活動報名

 日期時間 地點 2009 年 3 月 13 日前於財團法人公關基金會網站上登入報名後,將報名表列印、 連同學生證、 志願序於時間內郵寄至公關基金會(以郵戳為憑)。

 地址:

 台北市東興路 37 號 10 樓 公佈參賽序號與負責單位 2009 年 3 月 20 日。

 協辦單位說明會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0 日。

 協辦單位安排 初審企畫書截止日期 2009 年 5 月 25 日。

 公佈入圍決審 TOP 6 隊伍 2009 年 6 月 20 日前。

 參賽隊伍勘查場地 2009 年 6 月 24 日。

 (暫定) 決審競賽與頒獎典禮 2009 年 6 月 27 日。

 公佈於公關基金會網站 郵寄至公關基金會, 以郵戳為憑 公佈於公關基金會網站 另行通知

  九、 其他參賽注意事項:

 1. 凡入圍之作品, 若有侵害他人之權利、 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政府法令, 經他人檢舉並查證屬實者, 主辦單位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並追繳其若有領得之獎金與獎狀。

 2. 為推廣本活動, 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授權主、 協辦單位, 供重製、出版、 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

 主、 協辦單位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 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 並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 不另立據。

 3. 凡參賽作品中有引用他人之著作或資料應詳細說明或註明來源。

  十、 備註:

 1. 本活動辦法有未盡事宜, 請向主辦單位洽詢, 聯絡方式請見簡章封面。

 2. 報名表與企畫案截止收件, 皆以郵戳為憑。

  6 2008 年【校園公關提案競賽】

  參賽報名表 (每個欄位請確實填寫 ,不可留白)

  No._________

  學校

  組名 指導老師 電話 組長

  組員

  姓名

  姓名

  科系級別

  科系級別

  組員

  組員

  姓名

  姓名

  科系級別

  科系級別

  主聯絡人

  手機 聯絡地址

  聯絡

  提案小組 組員

  姓名

  科系級別

  組員

  姓名

  科系級別

  聯 絡 人

  E-mail 次聯絡人 聯絡地址

  手機

  E-mail

  學生證(正反面)黏貼處

  約定事項(請詳閱) 1、 報名者(及其法定代理人)

 保證參賽作品確由報名者創作, 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律情事, 如有抄襲或仿冒情事, 經評審會裁決認定後, 除取消得獎資格外, 並得由主辦單位在媒體上公佈。

 2、 為推廣本活動, 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 供重製、 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

 主、 協辦單位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 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 並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 不另立據。

 3、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4、 參賽者( 及其法定代理人)

 對上述各項約定均無任何異議。

 5、 主、 協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播放之權利。

 6、 本約定依主辦單位所在地之法律為準據法而為解釋適用。

 7、 若因本約定涉訴者, 則報名單位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表可以影印使用。

 學生證請黏貼於同一張, 可黏貼於背面紙張空白處)

  7 2009 年【校園公關提案競賽】

  協辦單位選擇志願表 (每個欄位請確實填寫, 不可留白)

  組名:

 No._________ 協辦單位 志願序 台北榮民總醫院器官捐贈小組

 漸凍人協會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社團法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

 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

  (本表可以影印使用。

 )

  備註:

 1、

 填寫前, 請務必至公關基金會網站確認最新版本。

 2、

 優先志願號碼填寫 1, 依序填寫至 6。

 3、

 主辦單位將由各組的志願表中安排各組負責企業。

 4、

 各組序號與負責企業將於 2009 年 3 月 20 日(五)

 公布於公關基金會網站。

 5、

 企業說明會將安排於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0 日期間, 請務必撥空參加。

 6、

 請將企業選擇志願表連同報名表與學生證影本於2009 年 3 月 13 日前郵寄至財團法人公關基金會, 詳細地址請見簡章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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