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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4 1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切实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流程,依据《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51-2008),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矿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其中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尘口罩、防静电工作服、防砸安全靴等,通过采取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措施,能起到保护机体的局部或全部免受外来侵害的作用。

  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的划分 1.企管科:

  (1)按照有关规定对劳保费用进行提取,并报财务科建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2)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实际需求状况,拟定需求计划并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审批发放,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使用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报矿领导研究批准后修订。

  (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招标、验收、入库、保管和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招标时,由企管科组织安检、综合办等部门参加,确保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合格、采购及时,为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2.安检科:

  (1)将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纳入到安全管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进行日常检查,及时纠正不正确使用、佩戴的做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依据新工人入矿情况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培训计划,培训、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的拟定、审批、购买、验收和保管 1.为确保劳动防护用品正常发放,保持合理的库存量,企管科劳动防护用品审批人员依据矿人员变动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的正常消耗状况,分月度拟定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

  2.企管科供应组依据需求计划结合库存状况编制购买计划,经分管矿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供应组按有关程序组织招标、购买和验收入库。尤其对于特殊劳保用品的验收,要严格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同时劳保用品库管员要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 品过期或变质。

  四、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关规定 1.发放程序 (1)每月 22-23 日,由办事员或材料员(机关科室一般管理人员)到企管科统一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手续,经企管科通过内部市场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审批后到供应组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新入矿职工,待分配单位和工种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到企管科办理领用手续,经企管科审批后到供应组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3)供应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企管科审批数据为准,因应急不能及时办理正常领用手续时,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可先到供应组领取,但经办人第二天必须到企管科补办相应手续。否则,按新领劳动防护用品价格的二倍对经办人进行处罚,罚款转入劳动防护用品专用帐户。

  2.发放时间 为便于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台帐的登记工作,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时间定于每月的 22-23 日之间。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领用业务(新入矿职工除外)。

  3.使用周期的确定、顺延及变更 (1)地面、井下各工种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周期按出勤工作日计算。

   (2)职工因休事、病、工伤、产、探及年休等假或因其它原因非在岗工作时间,按其非在岗时间自然顺延劳动防护 用品的领用周期。

  (3)劳动防护用品因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抢险等)造成损失的,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队长认可、分管矿领导同意后给予补发。因矿方原因提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个人原因调离矿,本人需将最后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将折旧余值交财务部门后方可办理离矿手续。

  (4)职工在矿内部调动,改变原从事的工种时,调入单位须及时告知企管科在劳保数据库内进行工种变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按新工种变更劳动防护用品,原已发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已使用时间结合新工种规定期限进行顺延、缩短或变更领用周期。

  4.多工种兼职作业时,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配发劳动用品,临时从事其它工作必须佩戴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由其所在区队统一领取、保管,需要佩戴时进行借用,用后归还本区队。

  5.矿领导、机关科室副科级以上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及上级领导或外来人员需要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由综合办提出申请报经分管矿领导审核批准后到企管科办理领取手续,企管科据实登记台帐。

  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退换、索赔机制 1.劳动防护用品入矿,经验收不合格的,企管科供应组负责进行退货,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2.劳动防护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企管科 供应组应及时召集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认定,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应给使用者进行退换并与有关厂家或经销商联系,要求其进行退换并提高下次供货质量。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其因影响造成的损失程度,进一步向厂家或经销商提出索赔要求。

  六、对相要求 1、验收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劳保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罚验收人员 200 元/次。

  2、因劳保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上报不及时,影响安全或生产的,对相应责任人员罚款 200 元/次。

  七、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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