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4篇

时间:2023-04-30 09:55: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城镇燃气事故频发,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反映出燃气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当前燃气进入管网老化、隐患增多和新建规模迅速扩大的阶段,一旦管控不力极易造成系统性安全风险。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易发势头,根据《XX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XX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燃气安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批示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城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盯准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摸清底数,强化

  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建设,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对城镇燃气各领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安全排查,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科技等手段,整改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燃气行业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严格执法。强化燃气安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联合行动,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目标

  到2022年底,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得到提升,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燃气经营企业

  整治重点:由XX负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人工煤气置换天然气的老旧燃气管网安全评估不到位、燃气经营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在用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14类问题隐患。

  整治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动员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取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2.燃气经营市场

  整治重点:由XXX负责,全面核查燃气经营许可情况;由xxx负责,全面核查燃气运输车辆许可情况;由xxx负责,全面核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和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

  整治措施: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坚决打击“黑气点”“黑气瓶”和“黑气”运输车;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城中村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整治重点:

  1.餐饮等公共场所。省商务厅和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餐饮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xx负责组织学校,xx负责组织医院,xx负责组织商住混合体,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软管和减压阀等燃气设备,私接“三通”,不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7类问题隐患。

  2.老旧小区、城中村。由xx牵头,xx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老旧小区、城中村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4类风险隐患。

  整治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动员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燃气工程项目合规性核查

  整治重点:由xx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燃气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核查,督促燃气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

  整治措施:将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整改范围,尚未实施的不得批准;已经实施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改动燃气设施的燃气项目一律严查。

  2.燃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由xx分别牵头,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

  整治措施: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整治重点:由xx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整治措施:严格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整治重点:由xx负责,组织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人工煤气置换为天然气的老旧管网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包括安全现状评估和20年以上建成管网的全面检验,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3类突出问题隐患。由xx负责,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措施:全面摸清全省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情况,按照“能改则改,非改即拆、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统一标准,分类处置”的原则,消除存量、杜绝新增。推动构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营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全省管道燃气企业管网监控系统、压力传感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上线。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也要组织本行业或本单位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杜绝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层层部署(2021年12月底前)。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对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及燃气安全自查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排查(2022年1月至3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重点任务要求,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

  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燃气相关企业、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掌握燃气安全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基本情况以及问题隐患台账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全面整治(2022年4月至9月)。分地区、按行业,动态更新重点整治的燃气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做好警示提醒,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采取挂牌督办、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全面提升(2022年10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三个全面”“四个一批”等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推动出台《xxx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快推进以燃气安全为重点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民生大计,各地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滚动研判、深入排查、认真整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稳控燃气安全

  形势。要稳妥有序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及时预警、同步推送。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燃气企业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点段,对照具体任务和整改清单,依法承担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协助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购买检验合格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加强安装报警器从业人员相关知识培训。

  (四)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督促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持续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事故调查、联合

  惩戒等制度,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不得出现“断气”等“一刀切”做法。

  (五)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产品。各级安委会要将燃气安全典型警示案例列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活动等内容。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修订完善城镇燃气事故、处突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配齐各类物资、器材、装备,加强预案演练。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燃气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篇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不发生城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经营使用单位自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全面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遏制城镇燃气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镇燃气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镇天然气输送管理单位、天然气、瓶装燃气经营单位,餐饮场所以及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机构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四、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镇住建办对燃气经营、使用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对全镇燃气经营、输送、使用单位开展燃气供应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督促企业按规操作,加强自查,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全面排查用户使用燃气安全隐患。

  督促各天燃气供应企业认真贯彻执行《XX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与用户签订安全供用气协议,明确供用气安全责任;制定完善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并及时告知用户,落实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责任。

  (三)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对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督促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包含带经营性质的所有餐饮场所,以及企业、单位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场所)燃气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安全自动切断装置,保证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四)加强用户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

  充分发挥村(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的作用,大力推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户活动,推进将燃气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纳入村(社区)委员会工作中;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用气单位使用燃气的安全宣传教育,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五、时间安排

  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2021年12月30日开始至2022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底)。

  镇住建办认真组织实施燃气安全生产整治,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底)。

  按照时间节点、整治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不留死角。一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镇住建办建立全镇燃气经营、使用单位台账,联合镇安办组织天然气输气站、桂祥化工等天然气使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二是全面开展整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燃气经营、输送、使用单位,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及餐饮行业燃气报警器、安全自动切断装置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联合上级部门依法开展督查,约谈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四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

  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2年4月1日至4月底)。

  镇住建办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各镇分管领导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实,认真研判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周密部署本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提高监管实效,确保整治效果。

  镇住建办、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找准本辖区内各行业燃气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落实责任,注重监管,强化整改。要加强对燃气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一经查证属实,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燃气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要安全的浓厚氛围。

篇三: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降低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排查与整治重点

  (一)安全制度。一是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场站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场站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二是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配备相应的应急人员和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企业抢险备品备件是否齐全、有效,应急报警电话是否完好、畅通。

  (二)瓶装燃气。一是生产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齐备,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水泵是否定期试车、记录完整,水源充足,灭火器落实“三定”措施。二是站内平面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无违章搭

  建;与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其他管道、铁路、火花地明火或散发点等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条件。三是电气设备选型及电气线路布设是否符合规定,装卸台设置静电接地卡,装卸液化石油气用胶管两端(装卸接头与金属管道)间用铜线跨接,炷泵、压缩机的外部金属保护罩和灌装秤与接地装置相连。四是在用各类受压容器是否定期检验、维护,安全阀、压力表、衡器等定期检验,安全阀下阀门是否处于全启状态、且铅封固定,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是否灵敏可靠,避雷防静电是否装置完好。五是贮罐区水封井水位是否达到水封要求;备用发电机运行是否正常,定期试车并有记录。

  三、时间安排

  (一)开展全面隐患排查(4月中旬前)。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燃气企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部位,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应要求燃气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应采取停产整顿、处罚等严厉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二)巩固提高阶段(9月底前)。燃气主管部门全面复查,巩固成果,对隐患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适时组织对辖区内的燃气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开展回头看工作(12月底前)。开展“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停产整顿。并持续做好燃气安全防范和风险排查管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辖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和隐患,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统筹工作,有序推进。要认真统筹安排燃气安全生产

  工作,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消除我市城镇燃气用气

  风险,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月13日全省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XX年X月16日至20XX年X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全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用气设施。

  三、工作重点

  1.整治燃气供应场站风险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设施,以及各类安全阀、压力表、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设备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有关部门应定期开展燃气供应设施的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可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城建站、市监局城南分局、派出所)

  2.规范瓶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落实用户购气登记,完善用户基本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XX市智慧燃气监管平台”。二是严控“黑气”市场源头,严禁瓶装液化气企业销售非自有瓶装气。三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100%持证上岗。要求生产一线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里制度及操作规诲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对存在违章作业的企业和个人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城建站、市监局城南分局)

  3.强化瓶装液化气治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要将我区出入道口列为拦截重点,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派出所按照法定职责,在属地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并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形成震慑效应。(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城建站、市监局城南分局、区交警中队)

  4.落实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职责,深入排查气瓶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充装单位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非自有钢瓶的置换情况、充装记录情况。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气瓶二维码信息标识应用情况、是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检验机构未将气瓶检验信息录入气瓶信息

  化管理系统的行为。重点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行为的查处。(责任单位:市监局城南分局牵头,城建站配合)

  5.规范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市场,排查整治“灶、管、阀”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灶具、热水器等燃气燃烧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市监局城南分局)

  6.切实抓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推动保护装置安装和使用。按照《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重点对酒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扫林当等各类餐饮场所的用气场地、气瓶存放、用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严防发生燃气使用事故。持续推动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全覆盖和正常使用,抓好燃气泄漏报警信息推送和隐患处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城建站、各村社区、派出所配合)

  7.深化小区车库违规使用燃气整治,确保钢瓶“应清尽清”。区应设立举报电话,并张贴至各居民小区;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作用,做好对居民小区住户的政策宣讲、教育劝导、矛盾调处等工作;采取集中巡检、分散巡检、错时巡检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小区车库使用、存储液化气钢瓶巡检工作,并对车库内液化气钢瓶进行收缴,同时与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对接,确保收缴的液化气钢瓶得到及时、安全处置;对收缴存在困难的,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执法,确保“应清尽清”。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城建站、市监局城南分局、派出所、行政执法局)

  8.加大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各村(社区)要排查摸清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状况,特别是独居老人、病残等用户家中瓶装液化气使用状况,做好安全用气提醒。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加大对安检人员的培训,对用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责任单位:城建站、各村社区)。

  四、职责分工

  1.城建站要强化对城镇燃气企业源头管控,督促城镇燃气企业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供气,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确保对用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

  2.食安办、城建站要督促指导餐饮行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餐饮用户燃气使用场所安装符合要求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同时牵头做好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3.市监局城南分局要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充装单位违法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对收缴钢瓶的处置工作。

  4.区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配送车辆依法查处。

  5.派出所要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6.行政执法局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使用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

  7.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8.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实施步骤

  1.自行排查阶段(X月16日-X月25日)。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

  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开展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

  2集中整治阶段(X月26日-X月26日)。各有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阶段、分主次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3.督查验收阶段(X月27日-X月31日)。由区牵头成立督查组,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并向社会公布督查验收结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事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有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协调,主动认领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2.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带队,第一时间开展检查,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3.落实长效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持续推进整治工作,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在整治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对工作成效进行梳理,总结经验。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好燃气

  安全使用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市委、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进程,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至12月

  三、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整治供

  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检验气瓶等行为;严格查处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未统规范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四、整治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城镇燃气恐防范工作标准》、《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4.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所属换气点、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是否统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配送、统管理、统标准、统服务;

  6.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瓶装液化气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7.燃气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8.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为用户更换气瓶,换气时检查用气设备情况,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醒、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

  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整治措施

  (一)严格隐患销号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加强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配送车辆管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运输瓶装液

  化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取得交通运管部门许可,并在公安交警支队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运输车辆喷涂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并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各瓶装液化气企业配送车辆应当喷涂企业名称、配送电话,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随车配备2瓶4kg干粉灭火器,装载钢瓶数不超过车辆荷载,并对钢瓶进行固定。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交警支队要共同研究制定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

  (三)加强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管理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符合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的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制度,规范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配送。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工管理,与配送工签订合同,配送工须通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并考核通过;与配送工签订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培训合格证上受聘企业一致。配送工不得同时配送多家企业燃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其他企业员工提供燃气,否则将配送工按无证经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按向无证经营者供气进行处罚。

  (四)严格市场准入

  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五)实施智能管控

  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无自然通风的使用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器。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六)强化监督执法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六、责任分工

  (一)属地镇(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和牵头单位;负责

  协调推进辖区内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进行登记,严禁用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负责牵头对无证燃气经营点进行取缔,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燃气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查处,消除安全隐患。

  (二)住建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配合属地取缔非法经营点;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

  (三)城管执法部门:依据《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证经营、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销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处罚。负责对餐饮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

  (四)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气瓶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领取营业执照的燃气经营户的安全管理。

  (五)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

  (六)公安: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属地、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

  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七)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依据原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八)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十)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经信部门:负责组织

  本行业管理的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星级宾馆酒店、卫生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各部门、镇(开发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部门,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督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请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住建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

  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XX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

  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邮箱:XXXXXXXXX

  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行业抽查、聘请省燃气专家的办法集中力量开展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燃气门站、气化站、储配站、加气站、管网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对天然气门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应急调峰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装站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开展情况,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情况;对地下燃气管网设施排查,检查老旧管网安全防护情况,建筑物占压、与其它市政管网交叉、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处理情况,第三方施工管控措施落实和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尤其对这次暴雪冰冻祸患

  导致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排查情况。

  (二)排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等环节安全情况。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和非企业自有钢瓶充装使用;对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的排查,检查使用环境条件,操作人员必要的安全常识、基本技能及处置突发问题能力情况;防止不合格燃气燃具流向市场。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检查,了解燃气安全常识及开展情况。

  (三)排查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重点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尤其是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以及餐饮场所、医院、学校、宾馆、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天然气管道、设施设备、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风设备、燃气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

  伤亡的事故。对城乡居民住宅、城乡结合部老旧平房、棚户区、出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宿舍等区域燃气用户的排查,加密检查频次,加快设施改变,加强安全宣传。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XX瓶装液化气用户的检查提醒,及时协助更换阀门、软管等燃具灶具。认真排查用户室内燃气、炉火双火源同时使用,卧室、浴室与燃气用具安全区不隔离等问题。

  (四)排查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做到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练演练。检查应急力量配备情况,要求企业抢险救援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应急机制建立情况,建立起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经过相应培训,能够协调处理突发事件。通管道燃气的乡镇,企业也要结合农村用气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配备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抢险救援车辆和相关设备。

  三、方法步骤

  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住建局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将组成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对燃气企业、各类用户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中旬前,各燃气领域企业要根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形成横

  向责任明确、纵向工作到底的责任机制。各燃气领域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2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抽查的步骤,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梳理总结阶段。20XX年2月中下旬,各企业在加强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情况,查找燃气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分析报告,做好下步“补短板”的准备工作。各企业要对本行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合力推动。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城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防止用户端发生燃气事故。

  (二)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行为,形成大抓排查整治的声势;结合入户排查加强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特殊困难XX、农村燃气用户要采取接地气的方式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认真总结,加强整改。各燃气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拿出具体措施,集中整治。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的开展燃气行业大排查、大管控、大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经局组研究成立XX市城管执法局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传达、资料收集汇总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工作目标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XX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查治隐患、预防事故、打击非法、保障安全的原则,规范治理标准和任务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建立安全有序燃气市场秩序。

  三、主要任务

  按照城区治站、乡镇治瓶、联合治违的要求,对全市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清除安全隐患。20XX年12月31前关停城区内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瓶装燃

  气企业,由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城南液化石油气站保障供应。依据《XX市液化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快XX镇液化气储配站建设进程,制定保供措施,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在20XX年6月前关停全市其他乡镇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瓶装燃气企业。

  四、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限。

  (一)隐患摸排阶段(20XX年11月23日)

  对全市各燃气企业、城区工商用户、非法从事液化气储存、运输、经营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具体分为四个小组实施:

  1.城区1组

  牵头局领导:XXX

  组长:XX

  成员:XX、XXX

  负责城区(XX燃气、城南、江南、XX、XXX液化气站)安全隐患和非法从事液化气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的摸排工作,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负责城南气站气源保障协调工作及关停城区气站相关执

  法文书下达工作。(20XX年XX月23日-XX月31日)

  2.城区2组

  牵头局领导:XXX

  组长:XX

  成员:XXX、城管队1人、技术人员1人

  负责城区工商用户、学校安全用气隐患排查工作,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3.乡镇江南片组

  牵头局领导:XXX

  组长:XX

  成员:XX、XX、XXX

  负责江南片区安全隐患和非法从事液化气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的摸排工作,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4.乡镇江北片组

  牵头局领导:XXX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负责江片区安全隐患和非法从事液化气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的摸排工作,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二)联合治违阶段(20XX年XX月26日-20XX年XX月

  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依法处理,按时限要求执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气企业的关停工作。

  牵头局领导:XXX

  组长:XX

  成员:执法大队20人、燃气事务中心2人、城市警察大队3人、法规股1人

  五、工作要求

  (一)统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领导小组的统部署下,立即行动,进一步强化认识,扎实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大管控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各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要从基础抓起,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细、查准、查实,整治到位;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到位。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清除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这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落实统计分析、情况通报、检查总结等工作制度,建立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督查督导,严肃问责。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对工作推诿、执行不力、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电台互动、微信微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跟进宣传报道,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安全行动人人参与,在全市形成燃气安全生产隐患主动排查积极整治的良好氛围。

  全县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大宣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深入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升城镇燃气使用相关行业及其用户安全使用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和处置燃气行业风险,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范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X月16日至X月

  31日)

  以宣传贯彻《XX市燃气管理条例》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落实定期入户安全宣传检查制度。进一步明确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对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养老院以及餐饮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督促用户及时更新老旧器具设备,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降低燃气使用事故发生率。〔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

  (二)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

  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气瓶产权置换,建立以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体系,所有气瓶采用二维码,实现对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确保气瓶流向清晰。禁止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企业自有气瓶(或托管气瓶)、超过安全使用年限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查处违法违规充装气瓶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液化气气瓶充装等环节安全规范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各乡(镇)、城市社

  区管委会)

  (三)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

  加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对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餐饮场所全面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必要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

  (四)开展管道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

  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和老旧小区管道集中排查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地下燃气管网、庭院立管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巡查机制,实施“网格化巡查”制度,将燃气管网设施网格巡查,分块到人,责任到人,包干到人;完善管网信息系统,在管线系统和档案内明确标识出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埋深深度,确保管线信息记录真实无误、随时可查,确定城市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多方管控,严防第三方施工破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用气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现场答疑、张贴画报、短信温馨提示和在电视等媒体开展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居民社区、工商业企业用户广泛宣传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应急处理等常识,讲解燃气事故案例,发放告知书,指导居民群众安全使用燃气,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全面排查,摸清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情况,建立“一户一档”,切实做到及时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

  (二)县住建局: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收集专项行动信息,及时整理上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制度。

  (三)县市监局:负责对压力容器(含储罐、液化气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相关仪表的安全检查,对燃气质量和计量、燃气价格、燃气燃烧器具及相关附件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充装过期钢瓶、报废钢瓶、无二维码标识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及在充装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燃气运输企业及其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查处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燃气运输等违法行为。

  (五)县公安: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和破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强恐人防、技防、物防设置。

  (六)县商务局:负责督促餐饮经营者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履行安全用气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并接受安全用气检查指导。

  (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者指导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燃气安全管理职责。

  (八)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县城管局:指导协调属地开展对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工作;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流动餐饮经营户;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堆土、基坑降

  水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监督管理。

  (十)县教科体局:督促指导学校将燃气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

  (十一)县委宣传部及县融媒体中心:督促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和燃气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公益宣传。

  (十二)发展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和气象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次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切实增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面检查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发现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

  即停产停业整改。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建立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履职,信息畅通无阻;要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燃气行业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处置;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做好妥善处理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县直部门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具体工作详见附件;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于X月1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联合检查组人员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同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对各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当地乡(镇)和职能部门并做好后续整改情况跟踪督促工作。各有关部门检查总结报告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含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清单)于X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县住建局121办公室;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加强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和对辖区内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将督促指导情况及整改情况于X月14日前报送至县住建局X办公室。

篇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燃气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和沼气、煤制气。以下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1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刻汲取近期接连发生的太原清徐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矿"5.22"较大透水事故、晋中榆次官窑永安煤业有限公司"5.11"较大瓦斯窒息事故、临汾尧都区"5.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门的工作职能,,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xx、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零泄露、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密切配合区各职能部门,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产安全,促进我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排查整治重点

  全区使用城镇燃气的用户。

  三、检查内容

  1、各街道办事处安排各社区以网格为单位,按照网格化管理服务区域,认真组织开展进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2、本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范围为辖区内燃气使用情况。排查重点为餐饮行业使用燃气是否安全规范。

  3、本次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以社区网格为单位,各街道汇总后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于6月20日前汇总报送区住建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各行业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注重专项整治效果,推进城镇燃气和餐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并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检查范围、发现隐患、采取措施、整治效果书面报区住建局。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2为进步推进五台街道燃气安全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导精神,结合我们街道燃气行业实际,现拟定五台街道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五台街办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韩凯(街办主任)

  副组长:王健(街办副主任、安全生产主管领导)

  成员:张毅(市容办主任)

  龚伟(开发办主任)

  肖利斌(农办主任)

  刘随军(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永华(计划生育办主任)

  张卫华(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办市容办,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检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液化气供应点、瓶装燃气流动供应点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和各类燃气用户,审查企业的证照资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各村村民燃气用户等.

  三、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重点、内容

  (一)燃气安全宣传

  1、街办组织宣传车2辆,活动期间每日到各村循环宣传;

  2、制作宣传卡片每户一册;

  3、各村必须有3条以上横幅;

  4、各村至少办二至三期黑板报.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二)液化气充供气点、流动供应点(瓶装燃气运输车辆).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1、资料审查:

  ⑴供气点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⑵供气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⑷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

  ⑸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⑹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

  1、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

  2、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4、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5、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

  6、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各用气单位(酒店,餐馆,驻地单位等)和各村检查检测

  1、液化气瓶老化程度;

  2、审验状况

  3、连接软管老化程度;

  4、有无一室有瓶情况;

  5、报警器情况.

  四、任务分工

  市容办:全面负责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各办公室:负责所包村居民用气用户检查.

  社会事务办:负责餐饮企业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

  工商所: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

  各村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用户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五、检查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组织小组成员、各驻地单位、各村、企业负责人召开全街道动员大会,对开展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资金,并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能全面及时传达到各个用气单位.

  2、自查自改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各包村办公室和村负责人要对本村用气单位和居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梳理无证经营液化气的站点和村民瓶装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逐一登记,进行整改.

  3、集中整改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点、无证和违规经营、酒店餐馆内的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进行集中整治,由工商、公安、市容办联合开展.

  4、总结评估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在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全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总结会议,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分析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相应措施和对策,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六、工作要求

  1、燃气安全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务必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今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2、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与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大检查、整顿和查处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隐患和问题,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结合本街道燃气行业的实际,抓住燃气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整治.同时我们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单位,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

  4、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达到燃气安全管理长治久安的目的.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3为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__〕4号)、《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__〕99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安字〔20__〕7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宝安发〔20__〕5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建城〔20__〕29号)要求以及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4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精神,决定立即在全县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xx、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深化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对非法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燃气安全环境。

  二、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全县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供应站、汽车加气站、燃气管道设施等。突出汛期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气化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24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帐是否健全,是否针对运行__年以上老旧管道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道制定了更新改造计划和监控运行方案;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铁路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三、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产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督查。县燃气办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组织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县安委会和县政府。

  (三)县级巡查。从现在开始,县住建局将对各镇(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巡查。巡查组由县住建局局分管负责人带队,燃气办和相关科室派员参加。巡查采取听取各镇(区)落实本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抽查本次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扎实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燃气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3篇

  形成闭环管理。县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内容仅供参考

推荐访问: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 整治 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