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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电子版,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9篇)【完整版】

时间:2023-05-23 19:3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书,电子版,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9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劳动合同书,电子版,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9篇)【完整版】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篇一

____________美发店(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本店合同员工,职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美发店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补偿相应的假期。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____元/月

2、按多劳多得的报酬方式

3、甲方每月 日如期发放货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四、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

(3)乙方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六、本合约期满,如果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15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

八、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5、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供应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美发店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一、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美发店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美发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日期:

乙方(签署): 员工姓名(正楷): 日期: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篇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有一个情况例外,那就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篇三

劳动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它是生效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必备条款的不完善,会导致合同的不能成立。向劳动者提供载明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文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这一义务用人单位将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必备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可备条款。即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条款。是否约定,由当事人确定。约定条款的缺少,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虽然约定哪些条款由双方当事人决定,但国家对约定条款的内容有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仍应当遵守,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一般包括:

(1)试用期条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满,被试用者即成为正式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作了如下规范:①不能任意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不同时间长短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②限制试用期的约定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调整或变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③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④规定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⑤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⑥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为试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应为试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⑦对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滥用解雇权。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⑧违反试用期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条款。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知识产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等进行约定。劳动者因违反约定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竞业限制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不正当竞争。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人员法律规定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4)服务期限协议。服务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间。劳动关系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通过服务期限协议,进行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协议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应依约履行,不得违反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否则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而迫使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形下辞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者也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反之,服务期未满的劳动者是在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解除的法定情形下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5)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进行限制,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且对因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协议而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篇四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第种作为本劳动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本工作任务结束终止。工作任务为。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 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七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 章)乙 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 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篇五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书》说明

1、甲方,指用人主体。填写用人单位全称。

2、乙方,指劳动者。填写劳动者姓名。

3、委托代理人,指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授予委托书)并代理其签约的人。

4、甲乙双方除签订本合同书外,可以签订其他专项协议书,作为本《劳动合同书》的附件。

甲方: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或户口所在地住址:

委托代理人:所属街道办事处:

地址:本人现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

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工作任务完成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试用期

个月,自---年--月二日始,至--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岗位和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专项职业健康监护体检。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实行

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岗位技能等级工资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其中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工资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xx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日期--年--月--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篇六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没签合同这件事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要分成不同情况进行分析,一般以1个月为期限,分成以下3种情况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遇到劳动者找各种理由拒绝与公司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一个月以内,企业可以随时辞退员工,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就是这么傲娇,不过hr要留存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合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另外员工工作期间工资还是要发的。

《劳动法》对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这件事也不是特别斤斤计较啦,企业还是有1个月的缓冲期的,毕竟签合同这件大事也是很麻烦的,劳动合同又是拟定、又是确认盖章的,赶上大公司还得排队等公章,所以hr也不要着急。

如果说企业比较忙,没能立即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情有可原,如果一个月了还没与员工签订合同,劳动法大妈就忍不了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都1个月了还没签劳动合同,不好意思,友谊的小船翻了,无论是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企业再如何的义正言辞、员工拒签的再如何的情深意切,统统都是企业的错!2个月的工资补偿妥妥的要付出了。

以上三种情况,都在直接或间接的针对企业,在劳动法面前,很多时候企业是弱势群体,所以hr宝宝们遇到劳动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

员工都交离职申请了,才发现忘和员工签劳动合,怎么破?补签还来得及吗?

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能规避风险的问题,法律圈也是探讨激烈,但一直没有确切的说法,下面观点仅供大家参考!

虽然开始时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或者续签合同,但在事后用人单位已经补签,而且将之前的期限予以了覆盖,劳动者也并未因此而遭受经济损失,合同已经补签,立法目的达到,再行双倍罚则过于严苛,且补签时劳动者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支付双倍工资权利的放弃。因此,用人单位不需再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是既定的违法事实,事后的补签或追认行为只是使得用人单位不再受双倍工资的责难,但并不能豁免其之前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案例中的员工可以算一算公司辞退是否发生在入职一个月以内,如果超过1个月,无论以何种理由辞退都会面临2个月的赔偿,其他劳动问题另算。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篇七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身份证号码: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

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

起至完成 工作任务时止。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

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 岗位(管

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

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篇八

甲方:贵州南长城房屋经济有限公司

乙方: 铜仁学院物理与应用工程系

实习班级:20xx级

实习专业:应用物理学

为保证就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双方承认《铜仁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对双方均有的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就业实习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业实习岗位,

1.工作内容:专业实习

2.工作时间:每周工作 5天,每天 8小时;

3.实习时间:20xx年3月1 日至20xx年5月 30 日;

4.实习报酬和福利待遇:底薪 元/月+奖金。

二、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 小时, 天工作制;

(二)甲方保证乙方实习员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三)乙方每月安排1天进行实习总结工作,不计入实习员工休假;

(四)经乙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实习员工可请事假,工资报酬按企业事假规定处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在实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实习员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的实习条件,为乙方实习员工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应对乙方实习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三)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实习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五)乙方学员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四、劳动纪律及安全保障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习学员实行管理;

(二)甲方在乙方学员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乙方实习员工的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或调整与乙方实习学员的实习用工关系,甲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

(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铜仁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约定乙方学员在甲方管辖范围外(企业围墙外)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学员自己负责;甲方管辖范围内(企业围墙内),在服从管理,不违犯法律规定及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学员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其他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实习学员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___ ______

负责人(签字): 学生(签字):____ ____ _ ___ __年__ _月____日 __ ___年__ _月__ __日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篇九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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