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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古代之人文地舆考识

时间:2022-10-23 12:20:03 来源:网友投稿

人物“郴夭”,应是神农尝百草过程中涉险共进的同伴。

关键词:“郴”;郴县;郴州;郴夭;湖湘;南岭;苍梧

中图分类号:H0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4−0235−07

一、“郴县”并非秦始皇“始置”

二十四史中《史记》最早出现“郴”字、“郴县”的地名及行政区划名,即《项羽本纪》所载“项王出之国,……乃使使徙义帝长沙郴县。”1994年黄山书社出版的《郴州市志》,1995年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郴县志》,1996年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郴州地区志》均在“大事记”中记“秦嬴政二十六年(前221),秦始皇废诸侯,设郡县,始置郴县,属长沙郡”;《辞海》也记“秦置郴县”。这都是以《史记》记述为根据,似乎没问题。但,《史记》并没有说秦王朝或秦始皇“始置”郴县, 秦王朝把“郴”设为长沙郡的县,不等于“始置”。

2002年湘西里耶遗址发掘大批秦简,其中14-177号简牍有“苍梧郴县[1]”的政区名。秦简记录的是战国之事,“苍梧郴县”属战国早中期楚国郡县无疑。因在秦王朝是“长沙郴县”,在战国则属楚国,《战国策·楚策》“楚,天下强国也,南有洞庭、苍梧”的内容,可予印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记楚悼王拜军事家吴起为相(前385年—前381年)“于是南平百越;……”;《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南蛮》记“及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说明战国早中期楚军在南岭一带征服百越后,于洞庭湖、岭北地域设立洞庭、苍梧两郡时置郴县;并可能以郴县为苍梧郡郡治,因当时南岭政经中心在岭北,郴县

据南岭要冲,地域辽阔。《山海经·海内南经》记“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句,下有郭璞注语:“即九嶷山也[2] (132)”;又《海内经》记“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郭璞注“山今在零陵营道县南,其山九谿,皆相似,故云九疑。古者总名其地为苍梧也。[2] (184)”郭璞是晋代训诂学家,他所处年代对战国地理比后人清楚。舜帝陵所在的九嶷山地处南岭北麓,其所属政区即汉初以郴县为治所的桂阳郡南平县(今蓝山、宁远县),舜峰山则在临武县。到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111年),随着苍梧郡设于岭南,“苍梧”之名才南移至南岭南面。

此外,春秋名著《晏子春秋》记有“和氏之璧”,《战国策》记“楚有和璞”。考《韩非子》一古本,“和氏”篇开头即说“春秋林人卞和,得璞于荆山,卞和奉献于楚厉王……[3]”。南宋《舆地纪胜》可予佐证“在湖广郴州永兴县荆山观傍有玉洞,世传卞和取玉之地。”《韩非子》其他版本则写“春秋楚人卞和”;这说明历代所传春秋时卞和取玉的“林”地,即楚湘的“郴”。林人卞和先后献璞玉于3位楚王,前两位王受宫中玉匠误导,认为卞和拿石头行骗而跀其足。公元前689年楚文王继位,经调查接受璞玉,有感于林人卞和的真诚,封他“零阳侯”,零阳即今湘西慈利县;楚文王封湘南林人为湘西县侯,说明“林(郴)”可能与零阳同为楚国之县、立于春秋。

据此可知,郴县并非秦始皇始置,它至迟在战国已属楚国之县,并可能为楚苍梧郡治。

二、“郴”字的早期形音及人文意义

古文字特别是表地名、人名等字体,其象形笔画描摹事物形状的同时,记录蕴藏了古老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郴”字形体结构虽简单,但造型别致必有耐人琢摸的内涵。通过考古发掘的成果,从文物的角度来发现“郴”的人文意义,是非常必要的,因文物是各历史时期遗存的物质载体,可坐实指明所稽考事物的历史、地理、文化、科技、经济诸性质。

(一)楚“鄂君启节”中“郴”字的形音义

“鄂君启节”系1957年、1960年在原楚国地域的安徽寿县出土的楚文物,是战国时期楚怀王熊槐发给其弟、鄂君熊启在楚国地域运货商贸交易的通行证,以青铜铸成美观的竹节形,分为陆路车节和水路舟节两种。其中“鄂君启舟节”上刻写的错金铭文,规定了熊启商船队水路交通运输贸易的时间(前332年)、区域、路线、通关地点、货物、工具、免税方法等。铭文中关于湘水流域的路线中有“内 庚 [4];”上由4个“田”字、下由“水”的初文“ ”横着组成的楚篆字,经专家们考定为“洡(耒)水”,“内 ”是“入耒水”之义;对左从“邑(城镇、封地)”、右从“廩(仓廪,库)”的初文“ ”的释义,则意见两种:历史地理学奠基人谭其骧先生释为“鄙”字,认为是郴州旁边的今永兴县,在其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战国楚越图中标注“鄙”于郴的北面永兴县(见图1)[5];多数人则认同古文字学家朱德熙先生释为“郴”的通假字[6]。

作者认为谭先生的释义确切,辩析如下:

中国地国出版社1982年版《中国历史地图集》战国楚越图,“鄙”在郴州北面,“方林”“深”均在今郴州一带

(1) 从字的原始意义来说,《说文解字》对“鄙”的释义为“五酂为鄙,从邑啚声。”段玉裁注:“五百家也。……《春秋经传》‘鄙字多训为边者。’盖《周礼》‘都鄙距国五百里,在王畿之边。’故鄙可释为边。”即边地、郊野。《周礼·地官》“五酇为鄙,五鄙为县。”说明鄙、县都是周王朝的行政单位,鄙住家不多为五百家,行政区划小于县,是县、国的边镇。我国第一部叙事编年体史书《左传·隐公元年》中的“既而太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说明有东西南北鄙;《左传·昭公十九年》中的“……是晋之县鄙也”[7],说明春秋时县有“鄙”。因此鄂君启舟节中“庚鄙”之鄙并非郴,应是属于郴县的五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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