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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范例推荐)

时间:2022-10-27 09:3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范例推荐)

 

  —1— 2022 年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XX 市企业家座谈会”精神,积极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提供标准更高、审批更快、服务更优、措施更实的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切实在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时效、畅通绿色通道等方面服务企业。

 1.优化环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把前置的技术审查纳入环评审批流程、总量审核并入内部流转、下级预审改为上级征询意见,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核。

 2.缩短环评审批办理时限。坚持将行政审批时间较法定办理时限缩短 90%以上,即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行政审批

  —2— 时限分别为 5 个、2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技术审查时限);对高质量编制完成环评文件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一次性办理。

 3.持续推行正面清单管理。对占项目总数三分之一、已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 10 大类 30 小类行业豁免填报登记表;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部分与民生相关的 17 大类 44 小类行业、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4.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布局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前移关口,延伸服务,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前置梳理项目难点。

 5.加快项目环评技术评估。项目环评受理后立即开展技术评估,对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的项目在 10 天内召开专家评审会;召开专家评审会后,跟进指导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 7 天内完成报告修改;修改完善后 10 天内完成复核,并拟定评审意见,确保项目进入受理流程后 30 天内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切实在企业环评、治理技术、提标改造、减排扩容等提供技术指导方面服务企业。

 1.提前介入指导服务。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问题、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注意事项、环评办理的程序规定等,指导建设单位办理各类手续要件,确保项目建设

  —3— 不踏“红线”。

 2.加强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审查人员和专家答疑解惑,支持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开展环评文件内部审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3.加强现场指导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县区分局分批对企业进行培训,并结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开展“送法进企”等活动,切实提高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水平。

 4.指导环评报告编写服务。根据项目特点和审批要求,在项目建设前期指导帮扶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规范编制环评报告,提高环评质量;结合区域环境质量和减排措施研究总量指标来源和区域削减方案,同时,指导建设单位对项目污染治理技术进行充分论证,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加强执法监管服务 切实在改进执法方式、提升信访处置能力等方面服务企业。

 1.严格落实执法派遣和廉政承诺制度。推进正面清单和信用评价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制定执法计划并按“双随机”原则开展现场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杜绝随意执法或选择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区分对待微、重环境违法行为。对部分首次发现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强教育引导,并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对恶意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广泛开展智慧化精准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

  —4— 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测、“不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

 4.指导企业处置信访投诉。加强对“楼企相邻”等达标扰民企业的指导和帮扶,督促企业落实好生态环保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进信访矛盾化解。

 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环境执法公平、规范、有效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权力寻租。

 (四)加强宣讲和培训服务 切实在帮助企业及时理解和掌握新环保政策法规、提升环保管理能力等方面服务企业。

 1.广泛开展环保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向企业宣贯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环境执法以及水、气、土、固废等环境治理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和帮扶企业规范和完善环保工作台账,提升企业环境治理能力。

 3.开展“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等活动,针对目前部分企业 VOC 治理、废水零排放的难题,开展化工、家具、喷涂和表面处理行业的污染治理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介;推行第三方治理和重点项目或工业园区的环保管家服务,提高企业和园区的环境管理水平。

  —5— (五)加强政企沟通服务 1.畅通政企联系渠道。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监督热线,畅通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的反映渠道,规范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反馈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

 2.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坦坦荡荡与企业打交道,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走访企业,宣传和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帮助解决问题,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3.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在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公众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生态环境相关政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环境执法等政务信息,动态发布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信息;增强政府政策、办事规则、办事结果的透明度,推动公众、社会参与监督力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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