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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信诈骗调研报告【精选推荐】

时间:2022-10-31 12:0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电信诈骗调研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电信诈骗调研报告【精选推荐】

 如黄某鸣等人诈骗团伙案其选择台湾男性为诈骗对象制定引起注意彼此了解建立友情暗示好感筑梦转关系铺路或收钱七项作业流程收集有关台湾常识和骗人话术进行培训教唆电话秘书通过网络电话冒充台湾女子聊天谈感情后由台湾侯老板接手派台湾当地女子与被骗上钩的男性接触甚至不惜以发生性关系或者给予少量钱财为代价不择手段进行诈骗

 电信诈骗调研报告

 电信诈骗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具有其特殊性,其社会危害性巨 大,下面是店铺给大家带来的电信诈骗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电信诈骗调研报告篇 1

 报告从诈骗电话整体形势、诈骗电话类型、诈骗电话号源类型与 归属、诈骗电话号源地域分析、电信诈骗攻击目标地域分析、诈骗电 话攻击时间特点、电信诈骗识别力地域排行、电信诈骗典型案例拆解 等角度,将当下猖獗的电信诈骗做了全方位解读。

 报告显示,仅 2016 年 8 月,360 手机卫士就为全国用户拦截各类 骚扰电话 34.3 亿次,平均每天拦截骚扰电话约 1.11 亿次。其中,共拦 截诈骗电话 4.45 亿次,占到了当月骚扰电话拦截总量的 13.0%,平均 每天拦截诈骗电话约 1435 万次。考虑到诈骗电话可能给用户带来的经 济损失和其他严重后果,诈骗电话显然已经成为危害最为严重的骚扰 电话类型。

 金融理财类与身份冒充类诈骗占比近七成 据 2016 年 8 月 360 手机卫士用户的“吐槽信息”的统计分析显 示,在用户接到所有的诈骗电话中,虚假的金融理财诈骗最多,占 43.2%,此类诈骗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尤其盛行;其次是身份冒充诈骗, 占 25.2%。两类诈骗相加占比 68.4%。在身份冒充类诈骗中,冒充电 信运营商的诈骗数量最多,占比为 26.0%;其次是冒充领导,占 21.2%; 排名第三的是冒充快递,占 14.3%。

 接到不认识的固定电话和 400/800 电话时,要多加小心! 据 2016 年 8 月 360 手机卫士拦截诈骗电话情况的抽样分析显示:

 在诈骗电话的号码源中,固定电话呼出的诈骗电话数量最多,占所有 诈骗电话呼叫量的 56.0%;其次是 400/800 电话,占比为 27.1%;手机 呼出的诈骗电话占诈骗电话呼叫总量的 15.4%;此外,还有 1.2%的诈骗 电话来自境外呼入。可见,固定电话和 400/800 号码更应该成为诈骗 电话治理的重点对象。

 骗子们的作息很规律

  据 2016 年 8 月 360 手机卫士拦截诈骗电话情况的抽样分析显示:

 每周五到下一周的周一,每天诈骗电话呼叫量均超过了一周总量的 15%,而周二到周四的呼叫量则相对较低。报告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 主要原因在于,周末很多人都会独自在家,有空闲时间,而且身边没 有可以给自己提醒的人,被骗子成功诈骗的几率也就更高。骗子们也 因此选择在周末来拨打更多的诈骗电话。

 不过从一天 24 小时的情况来看,骗子们的作息规律和普通人差不 多。诈骗电话的高峰期出现在早上 8 点至 11 点,而晚上 10 点钟以后 就相对较少,凌晨 1 点至 5 点是诈骗电话呼叫量的低谷期。此外,根 据用户举报及媒体报道,报告还对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领导诈骗、 冒充亲友诈骗、机票退改签诈骗、购物退款诈骗、假冒证券公司诈骗、 利用无卡折业务退款诈骗、积金积存交易诈骗、邮政活期转定期诈骗 等 9 类典型电信诈骗案例进行了解读与分析。

 此外,根据用户举报及媒体报道,报告还对冒充公检法诈骗、冒 充领导诈骗、冒充亲友诈骗、机票退改签诈骗、购物退款诈骗、假冒 证券公司诈骗、利用无卡折业务退款诈骗、积金积存交易诈骗、邮政 活期转定期诈骗等 9 类典型电信诈骗案例进行了解读与分析。

 电信诈骗调研报告篇 2

 电信诈骗犯罪的本质符合普通诈骗犯罪的原理,利用了网络、电 信作为工具,使其具备了现代技术的特点。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电 信诈骗犯罪也就变得复杂起来,不仅具有了集团化、企业化的特点还 在处于该犯罪产业链条化的初期。如果不严加防控,建立起联动长效 机制,其结果不仅危害到人民群众个人财产的损失还将会导致社会公 信力的丧失。又由于江苏省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水平和科技水平发展 迅速,因此成为了电信诈骗犯罪的重灾区。所以,提出有效可行的防 控对策对江苏省的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 江苏省公安机关今年年初公布的数据中显示,南京市共立电信诈 骗犯罪案件 200 余起,涉案金额高达 3000 多万元,其中最大单笔诈 骗金额超过 1000 万元。随着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诈

  骗犯罪的发案率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 社会影响也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解决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突出、人民群众深受其害的情况,全国各地 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但是在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过程 中,江苏省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单单依靠打击是不够的,就 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联动防控模式。

 1.1 犯罪类型的多样化 电信诈骗犯罪虽在本质上属于金融类诈骗,却不同于以往的金融 类诈骗犯罪,因为该犯罪类型的多样化是其他金融类诈骗犯罪难以企 及的。这也是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之下,电信诈骗犯罪仍然活动猖獗 的原因。尽管犯罪行为人的电信诈骗手段繁多,但大多都有一个基本 的模式。这个模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中奖类:犯罪行为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群发中奖信息,如 2013 年 3 月南京市发生的两起案件。受害人都是收到了湖南卫视《我 是歌手》的虚假中奖信息。

 快递类:受害人往往收到有关问题包裹的短信或者电话,联系对 方后自称是快递公司,然后被告知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包裹被公安局扣 押,随后便逐步陷入骗局。

 冒充公检法类:这种类型的电信诈骗犯罪不仅可以与其他电信诈 骗犯罪类型互相交错使用,还可以单独使用。由于利用了人民群众对 公检法机关的信任,其电信诈骗犯罪的成功率比较高,危害也更大。

 社保补贴类:犯罪行为人利用我国现行政策中有关发放补贴的漏 洞,杜撰出“社保补贴”这一理由骗取财物。

 冒充熟人类:现代都市人群的工作与生活的节奏日益加快,客户 和朋友之间虽然彼此熟悉但因为忙碌而很少联系。犯罪行为人利用这 一特点,通过发短信或打电话冒充受害人的朋友,并以出事或以借钱 的形式对受害人进行诈骗。

 犯罪手段的智能化 在许多的电信诈骗的犯罪类型中,犯罪行为人设置受害人所在地 的公检法等部门的电话,从而实施诈骗违法活动,就是利用了 VoIP 特

  定软件的改号功能。而这种功能利用一种叫做 E.164 号码映射的协议, 这种协议是使用 E.164 地址和动态授权发现系统(DDDS)和域名系统 (DNS)将电话系统与因特网统一的一组协议。ENUM 是因特网工程工 作组(IETF) 采用的标准,它使用域名系统 (DNS) 将映射电话号码到网 页点至或统一资源定位器 (URL)。

 ENUM 标准的目标是提供单个号码 来替代多个号码和为单个家庭电话、商业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 email 寻址。因此,犯罪行为人只需要设置 E.164 中的号 861010086 时,受害人的电话上就会显示来自 10086 的电话。而且目前黑市上, 这样一套 VoIP 改号的软件大约 1300 元,每月的服务费大约 3000 元。

 目前,电信诈骗犯罪的智能化手段有很多,大多是利用 VoIP 网络 电话,黑客技术、U 盾转帐等技术,加上很强的社会心理学知识进行 诈骗犯罪。其中,使用 VoIP 系统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是最为普遍的。

 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是指将模拟的声音讯号经压缩与 封包后,以数据封包的形式在 IP 网络环境中进行语音讯号传输的技术。

 在 VoIP 的传输过程中,首先要经过语音——数据——IP 的转换,最 后经过 DSP 路由器将数字语音转换为模拟语言。虽然其工作原理很简 单,但整体设备的组装和维护是相当困难的。一般的 VoIP 系统需要以 下的组件:

 (1) 电话机:可以是模拟电话机、PBX 电话机、IP 电话机、Cisco IP Communicator 等。其中如果电话机是模拟话机,系统中必须要有 IP 网关。

 (2) 网关:网关用于互联并为那些不能完全通过 IP 网络的设备之 间提供通信功能。

 (3) MCU:MCU(多点控制单元)属于会议系统的硬件组件,包括 多点制器和可选的多点处理器,其功能是从会议方接受信息流并向所 有会议方转发接收到的信息流。

 (4) 应用和数据库服务器:这些服务器为 IP 分组电话网提供各种 必需和可选服务。

 (5) 网守:网守可以提供两种完全独立的服务功能,一是呼叫选路 功能,用于在名字或电话号码于 IP 地址之间进行解析;二是 CAC(呼叫

  接纳控制)功能,用于为呼叫建立请求提供接纳机制。

 1.3 犯罪团伙集团化 目前,集团化已经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团伙成员

 往往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冒充电话客服、银行客服的,专门负责网 络群呼,专门负责办假银行卡等。从江苏省公安机关侦办的电信诈骗 犯罪案件来看,电信诈骗犯罪主体正逐渐职业化,大量犯罪行为人以 电信诈骗犯罪为生存手段,以地缘、血缘为纽带,实施常态、持续、 大规模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在手机收到每一条诈骗短信和每一个诈骗电话的背后大都隐藏着 这样一个产业链条:个人信息贩卖者推销大量的个人信息,黄牛党非 法办理着大量的银行卡和电话卡、非法 VoIP 开发商贩卖各种电信诈骗 犯罪工具,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四处招摇撞骗。而电信运营商和银行 不仅是这条产业链的监管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国内的多家 搜索引擎也在这个产业链条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对于这种搜索引擎公 司的推广非法链接的行为,网络监管部门应该予以严肃处理并制定和 完善相应的行业管理规范。

 同时,在整个电信诈骗犯罪产业链中,还包涵着数个子产业链。

 其中包括:银行卡犯罪产业链、非法贩卖个人信息产业链、VoIP 的非 法贩卖组装产业链等。它们与电信诈骗犯罪纵横交错,使电信诈骗犯 罪的组织结构愈加复杂,对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审判造成很大 的干扰。也正是这些子产业链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提供源源不断的犯罪 工具和资源,造成电信诈骗犯罪屡禁不止,往往沉寂一段时间后很快 死灰复燃。而电信诈骗犯罪作为该产业链条的末尾,也同样支撑着子 产业链条的发展。同其他类型的犯罪产业链化相比,电信诈骗犯罪与 其子产业链之间虽然具有很大的关联性,但是两者之间可以独立存在。

 比如,电信诈骗犯罪频频得逞的一个原因就是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力。

 今年的 3.15 晚会就重点曝光了涉及倒卖互联网用户隐私的灰色产业, 不法商家通过跨站跟踪、Cookie 跟踪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

 其中,就包括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所掌握的的大量的个人信息。

 2 电信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根据对江苏省电信诈骗犯罪特点的分析研究表明,电信诈骗犯罪 仅靠专项打击这一治标措施是远远不够的。由于该犯罪蔓延性大,发 展迅速。仅仅依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是难以根治的,这就需要电信银行 部门、公安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努力,多方加强合作,及时有 效的防控电信诈骗犯罪。

 建立 ISP 级别的监控体系 针对 VoIP 的普及,建立相应的监控系统是大势所趋。2007 年初, 荷兰政府强制 ISP 运营商安装监控系统。同年六月,南京邮电大学应 广西电信的要求设计并开发了互联网骨干网络 VoIP 的监控系统,并成 立了实验局。该系统以分光的模式部署 10G 的省际网络,通过协议分 析、端口匹配、流量监控和上网信息特性的等方法实现其全省互联网 VoIP 业务的识别与管理。

 但是,由于该系统覆盖面小而成本巨大,其监控的范围和力度比 较小,没有取得太大的成功。在现实情况下,笔者认为应该建立一套 ISP 监控体系,化整为零,将投入分散到更大的范围。在这个体系中, 至少要覆盖电信、网通、教育网、铁通等多个主流 ISP 省出口及入口。

 这样才能全面的封堵不合法的 VoIP,并且不仅要将出口堵住还要堵住 入口,令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无计可施。从战略的角度上来讲, ISP 电信运营商在整个体系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负责着数据的采集、上传 和入库。这期间担负了大量的技术工作,比如分光技术、流量采集技 术、VoIP 控制技术、分布式数据库技术。

 大部分的电信运营商是国有经济的支柱产业,既要追求经济效益, 也要追求社会效益。从社会的角度来说,一个大环境的状态对企业的 经济效益有着深远的影响。这就表明该 ISP 级别的监控体系可以作为 潜在的经济效益来满足电信运营商的需求。因为,电信运营商通过该 ISP 级别的监控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简单和方便的方式应对电信诈骗犯 罪。这样不仅会提高电信部门的正面形象,更为重要的是该监控体系 的特定对象监控、情报侦察、对象调查与监控以及舆情监测等职能还 可以为互联网虚拟社会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如果要建设一个覆盖全省的大规模 ISP 监控体系, 其投入产出比

  是不得不考虑的。从投入来讲。首先,就该监控体系的功能划分,至 少包括三个部分:

 1 信息获取部分:分光器、光电转换器、波分复用设备、波分附属 设备

 2 信息处理部分:

 信息分析服务器、信息代理查询服务器 3 数据处理成库部分:结构化数据技术与应用库服务器、非结构化 分布式储存服务器 就关于该 ISP 监控体系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来看:初步估算,基础设 备的采购、安装以及维护的费用大约 800 万人民币。同时,所需要投 入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大约在 120 人左右。相对来讲,尽管该监控 体系的建设初期并不是特别完善,回报的成效又难以统计。但随着信 息化技术水平的提高,ISP 监控体系还可以增加若干个模块。比如增加 “案件管理模块”,可以将截获的数据按照不同的“对象”、不同的 “案件”分类入库,方便公安机关进行数据的整理与分析。为相关部 门提供案件管理、案件处理、案件审核、案情分析、案情统计等功能。

 进一步来讲,该 ISP 级别的监控体系甚至可以担负起舆情监测的职能。

 只需要在该监控体系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研发舆情分析引擎 就可以实现该监控体系的一专多能。依据现代技术发展来看,该 ISP 级 别监控体系不仅将成为电信诈骗犯罪防控的主干力量,还将发展成为 保证互联网社会和谐安全的必需品。

 明确银行、电信部门的法律责任与社会义务 江苏省公安厅调查显示,在大部分电信诈骗犯罪的侦查过程中。

 大部分电信和银行部门由于缺少直接的利害关系而缺乏配合公安机关 工作的积极性。导致公安机关与电信银行之间的合作限于侦查阶段, 缺乏长效的防控策略。这不仅直接导致了电信诈骗犯罪侦查的被动, 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两个主要的过程就是通过电信和银行部门来 实现的。随着近年来银行、电信部门业务水平的急速发展,让电信诈 骗犯罪行为人有机可乘。比如一些电信企业开发使用的商务电话业务), 原本 营商提供所谓的虚拟总机服务,与以往的商务电话业务相比较。虚

  拟总机降低 75%上月租成本,大大节省支出,费用更低廉。这种服务 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电信诈骗犯罪的门槛。

 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来说,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不仅是它的法律 责任,也是它的社会义务。然而,在现实情况下,法制的不健全,管 理的不规范致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仍然无法追究电信部门 的刑事责任,也就更无法从电信部门上制止和减少电信诈骗犯罪。

 按照银行的规章制度,银行卡必须在银行柜台办理,而且必须实 名办理。然而,江苏省公安厅近几年组织侦办多起电信诈骗专案中, 共查明电信诈骗涉案银行卡 2 万余张,涉及国内各大银行,开户地遍 及全国各地,但是没有一张涉案银行卡是犯罪嫌疑人实名办理的。同 时,各大银行为了开展业务,网银或手机银行没有明确的限额限次和 境外分解资金限制。这让犯罪行为人能够短时间内将骗取的赃款快速 分解、层层转账,最后从 ATM 机提走现金。令公安机关来不及冻结账 户资金,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对此,银行应该为这种不负责任的行 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体来讲,银行在防范金融类诈骗上具有人才和技术的优势,而 且处于拦截电信诈骗犯罪的关键环节,也是电信诈骗犯罪的最后一个 流程。因此,银行应当充分地表现出“为客户服务,为社会服务”的 行业理念,切实践行自己的社会义务,建立统一、规范的转帐支付风 险提示制度。同时,除公安机关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核查储户真实身 份而有限开放证居民身份证号及姓名查询的部分系统功能外,银行在 补充、完善储户个人身份资料时还应该为账户办理者现场采集肖像信 息,备份留作底档。而将帐户转借给他人进行诈骗犯罪的,帐户本人 也要负连带责任。

 江苏省公安厅统计显示,2012 年 2 月至 11 月间,江苏全省银行 员工成功防范电信诈骗案件 1700 余起,避免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8400 余万元。江苏省公安厅通过对银行柜员、保安、大堂经理等一线 员工集中开展防范诈骗犯罪专题培训,推广“三问二看一核对”防范 电信诈骗犯罪的标准化流程和大额转账汇款签署安全告知单制度,落 实银行员工提醒义务。在有些地区,地方公安局和银行监管机构已经

  组织各派出所与银行网点签订案件联动防范协议书,对防范电信诈骗 犯罪表现优秀的同志予以双重奖励,颁发证书与奖金。

 公安、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力量间的联动 江苏省某市的检察官讲到:截止到目前,公安机关破获的多起电 信诈骗犯罪案中,不少案件在移送检察院批捕起诉时,往往由于证据 不足无法立案。电信诈骗犯罪的大部分证据是电子证据,很容易被销 毁于无形。这是基于公安机关以往办理电信诈骗的案件中吸取的经验。

 一方面,因为电子证据恢复难度大,公安司法机关很难独立完成,只 有与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合作才能完成其恢复。另一方面,被害 人的钱款都是被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骗走的,他们与犯罪嫌疑人 从来没有过见面,更无法上指认对方。这不仅增加了公安机关侦查线 索的难度,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机关的审判。所以就需要公安 机关和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合作。

 首先,公安机关应发挥“金盾二期工程”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力量, 在 ISP 级别监控体系建立的基础上,组建公安情报队伍。对 ISP 运营商 上的数据库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分析,以实现电信诈骗犯罪的信息共 享和及时有效的控制。同时,与银行、电信企业建立起一个长效的快 速反应机制,防止电信诈骗犯罪中涉案资金被瓦解、通过这些社会力 量的支持来掌握侦查的主动权。

 其次,很多电信诈骗犯罪案涉及到民事权益。如果电信诈骗犯罪 案完全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解决,会导致警务资源分配不均;如果民事权 益调解不当,人民群众的个人权利就受到侵犯。所以,笔者认为:在 这种现实情况下,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应整合资源,联动处理和防控 电信诈骗犯罪具有现实意义。

 在电信诈骗犯罪的防控处理上,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要构成 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在查清法律事实的基础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并且无论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进行合理安排,保护受害者的合 法权利。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信息技术水平上还是比较 薄弱的,一旦电子证据被毁坏,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就往往没有办法 独立解决。而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同社会上具有数据恢复能力的专家

  或者硬盘鉴定公司来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通过这些社 会力量的介入来重新掌握电信诈骗犯罪的证据,以进行进一步的侦查 或审判。

 最后,多方联动处理的问题并不是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数量,而是 对犯罪团伙施加的影响。将视角延伸到打击之外,才是整个防控模式 的主要目的。

 公安机关领导,多方组织社会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在总结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经验基础上,应该及时将典 型的犯罪案例向辖区内的人民群众进行网络或传单式的宣传。比如平 安江苏微博;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分局的小警故事多和愤怒汤姆猫;常熟市 公安局拍摄的防范电信诈骗微电影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一 定范围内收到了较好的社会防范效果,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此类犯 罪的发案率。然而,这种成效往往持续的时间不长。笔者认为,公安 机关面向社会进行案例解释虽然具有一定权威性,但其教育面却是有 限的。在整个社会的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教育中,公安机关和法制宣 传部门要具有领导性而不是主导性。具有主导性的应该是广大的人民 群众和与人民群众切身接触的社会力量。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宣传防 范电信诈骗犯罪的相关方法。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是人民群众 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行政单位。这些部门应该在公安机关和司法 机关的领导和指挥下,根据公安机关分析出的电信诈骗犯罪的最新趋 势,不定期组织有关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制教育活动。

 调查显示,基层工作者的宣传工作的服务对象存在着很大盲区。比如 新经济组织中的个体和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离退休、下岗失业的城 市社区居民人员,流动人口中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等。这些对象往 往文化水平薄弱,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是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受害 者。所以,在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教育面时,注意要加大宣传力度 以覆盖更广阔的范围。

 大学的社会志愿者作为一支强劲的社会力量对防范电信诈骗的宣 传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江苏省教育十分发达,省内高校众多。各

  高校组织志愿者面向社会进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教育,不仅会 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社会受益面,还将会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施 加一定的压力。同时,被犯罪行为人冒名的地方财政部门、税务部门、 车辆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公安司法机关等,应该积极主动向人民群众公 开其办事的正规流程,并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减少人民群众偏听 偏信盲从的行为。

 电信诈骗调研报告篇 3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利用电话、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 案件也逐年增多,笔者以所在的基层院 B 所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样 本,通过大量的调查分析,为有效防范这类型案件的发生提供有益的 帮助。

 2013 年以来,笔者所在 B 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 罪案件 8 件 61 人,涉案金额 10 万以上 2 件 8 人,100 万元以上 2 件 44 人,“涉台”3 件 48 人,电信诈骗 7 件 57 人,网络诈骗 1 件 4 人,其涉案人数众多、数额巨大、影响广、危害大,可谓令人发紫, 值得深思。

 一、主要特点:

 一 是 涉 案人 员 以年龄 低 、 学历 低 的偏远 山 区 女性 居 多。

 “80 后”“90 后”是此类犯罪的主力军,其中,“80 后”43 人,占 70.49%;“90 后”12 人,占 19.67%;初中以下文化 49 人,占 80.33%; 来自福建尤溪、泰宁、平和等偏远地区有 22 人,占 36.07%;来自省外 有 17 人,27.87%。其中,女性有 48 人,占涉案总人数的 78.69%, 占全部侵财犯罪案件的 78.69%,占全部女性犯罪案件的 24.74%。

 二是团伙多次犯罪现象突出。受理的 8 件电信网络诈骗案均为团 伙作案,通过拔打电话、QQ 聊天等进行诈骗次数更是不计其数,据嫌 疑人交代,每人每天拔打诈骗电话和聊天对象均在 200 个以上。

 三是诈骗对象更加明确。以老人、农民、台湾男性等特定人群为 主,利用农民群众对各项惠农惠民政策不甚了解的情况,发布返还社 保补贴等虚假信息,向农民实施诈骗,此类案件涉案 4 人,占 6.56%; 利用和台湾同胞语言、风俗习惯相同的优势,选择台湾男性作为诈骗

  对象,此类案件涉案 48 人,占 78.69%。

 四是犯罪手段日益“高明”。出现“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

 现象,此类案件有 2 件 44 人,占 72.13%。犯罪手段从简单的提供 “六合彩”、外围七星彩票号码等虚假信息要求支付报酬,到冒充邮 局、社保、财政和海关等工作人员告知快递包裹内藏有毒品或虚构补 贴“社保”要求支付保证金,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诈骗;从手机、电话 直接进行诈骗到通过网络电话、QQ、“奇摩即时通”等载体先谈感情 交朋友,后诈骗要钱。去年来,“六合彩”、七星彩票等信息诈骗有 5 件 13 人,开设服装买卖、批发网站实施诈骗有 1 件 4 人;假冒推销网 络游戏实施诈骗有 1 件 32 人;以结交男女朋友实施诈骗有 2 件 14 人。

 二、发案成因:

 一是“就业难”背景下,就业广告缺乏监管。农民工进城“就业 难”,生计无着落,诱使个别人妄想行走捷径。如诈骗分子漳州市李 某丽因离异后家庭困难,又找不到工作;泉州市安溪县人郑某凤进城后 一个月生活仍没着落。就业广告迎合社会需求,但缺乏监管,容易被 不法分子所利用。如张某等人诈骗团伙案,自 2012 年 7 月以来连续通 过“58 同城网”、“厦门人才网”、“赶集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不断补给团伙成员,截止 2013 年 5 月 16 日案发时当场查获涉案人员 34 人。

 二是预谋策划下,“谎言链”较难识破。事先编制如当地风土人 情等培训教材,定期组织骨干授课,找问题、授经验、谈体会,完善 作案方法和手段。同时,进行周密分工,环环相扣,组成“谎言链”, 让受害人心中确信后,再进行多次行骗。如黄某鸣等人诈骗团伙案, 其选择台湾男性为诈骗对象,制定“引起注意、彼此了解、建立友情、 暗示好感、筑梦、转关系、铺路或收钱”七项作业流程,收集有关台 湾常识和骗人“话术”进行培训,教唆“电话秘书”通过网络电话, 冒充台湾女子聊天谈感情,后由台湾“侯老板”接手派台湾当地女子 与被骗上钩的男性接触,甚至不惜以发生性关系或者给予少量钱财为 代价,不择手段进行诈骗。2013 年 1 月至 5 月 16 日间,该诈骗团伙 共骗取台湾男性 620 多万台币,折合人民币 130 多万元。

  三是公司化运营下,犯罪更加猖獗。以公司名义招揽成员,从业 人员有面试、有培训、有底薪、有社保、有福利、有奖惩机制等,用 合法的幌子进行拉拢引诱人员参与并进行同化。如黄某鸣等人诈骗团 伙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建立业绩奖惩激励机制,定期发放薪酬和奖金, 以“港、澳游”、“ 新、马、泰游”等为诱耳,成员间你追我赶, “业绩”不断攀升。又如张某等人诈骗团伙案,对“经验丰富”的 2 名“新人”委于“主任”重任,可对组员的“业绩”进行抽成,月收 入在 1 万元以上,激化了犯罪的参与热情,据统计该团伙中 90%的成 员有“从业经验”。

 四是科技现代化下,网络监管不到位。电信网络诈骗的最大特点 是利用网络科技,设置拔出的电话号码,虚构身份,全面撒网,频繁 向外拔号“钓鱼”。电信、网络监管部门没能及时发现异常,使电信 网络诈骗有机可乘。如 8 件 61 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中,人均拔出电话 或 QQ 聊天对象均在 200 人以上,且对象均为不特定,甚至所拔的电 话呈整个号码段,骚扰、诈骗特征较为明显。

 五是跨域团伙作案下,司法协作机制匮乏。2013 年以来,受理诈 骗团伙案多为“涉台”诈骗,由于司法协作机制繁琐,要履行层报公 安部审批、经外交部到“海协会”转“海基会”再层递台湾基层司法 机构,调查取证后按原流程反馈,协作时间长、且严重滞后于诉讼期 间,且参与大都是不参与办案的上级部门或单位领导,证据上容易出 现瑕疵且难以补正。如言辞证据意思表示不达;书证没有注明出处、没 有取证人签名、没有盖章等;沟通渠道不畅通,当事人权利义务不能及 时告知等。此外,“涉台”诈骗团伙犯罪的部分成员在台湾,由于司 法协作机制繁琐,容易贻误战机,不能形成打击合力,很难将诈骗团 伙一网打尽。

 六是改革不断深化下,法制宣传仍不到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 入,拜金主义思潮涌流,不法分子不折手段实施诈骗,并渗透到社会 各个角落,群众被诈骗的危险性不断加大。而目前预防诈骗的宣传活 动仍不深入、不切实际,宣传方式停留在理论的多结合实际的少、表 面的多深层次的少,导致宣传如过目烟云,看得快忘得也快,没能让

  群众真正领悟诈骗的本质特性,更不用说筑牢预防诈骗的心理防线。

 如张某等诈骗团伙案,由于诈骗分子在大陆冒充台湾女子,其以谈感 情交男女朋友的方式对台湾男性进行诈骗,当台湾男性提出见面时, 就找各种理由推拖,这种骗局头脑稍清醒的人就能马上识破,而诈骗 分子却屡屡得手,可见受害人的防骗意识淡薄到无法比喻的程度。

 三、防范对策 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将犯罪消灭在荫芽状态。在当地党委政府 统一领导下,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之间 建立起长期的、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信息共 享、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打击效率,形成从根本上遏制电 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猖獗势头;公安、电信、网络等监督部门加大巡查力 度,及时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的不法苗头、倾向,及时采取警告、限制 和介入等手段,严防现代科技网络被不法利用,营造健康电信网络环 境。

 二要加大打击力度,威慑不法分子。公检法部门要加大对电信网 络诈骗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案的查处,力争 在短期内侦破一批案件,查办一批犯罪嫌疑人,挽回一批损失,教育 一批群众,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不断蔓延的势头。

 三要拓宽就业渠道,规范就业广告。政府及社会各界齐心协力, 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多创造就业岗位,并照顾低学历、无一技之长 的人员,特别是进城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建立和完善就业保障体系,让 无业人员、下岗工人生活有保障,并能尽快学到本领,重新就业。加 强对广告业的监管,严格行业准入和从业规范,对违法违规刊登不法 广告,特别是就业广告的,严惩不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提高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不为牟利 而失底线,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四要深入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 互联网、广播等媒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 社区、市场、公园等中老年人聚集场所现场宣传,用具体案例教育群 众,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众、农民和学生提高防范意识,

  不接陌生人电话、不信渠道不明的短信、不抱不切合实际的幻想。通 过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风险和预防意识,使他们自觉抵制电 信网络诈骗,支持并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五是重心前移,建立处置电信网络诈骗长效机制。要坚持一手抓 宣传教育,一手抓案件处置,把工作重点前移在“防”上。逐步建立 起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体系、齐抓共管的监测预警体系、准确有效的 性质认定体系、妥善有力的处置善后体系和及时灵敏的信息汇总报告 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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