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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前提与保障

时间:2022-11-01 12:45:02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随着2009年我国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产业”这个名词已然成为政界、商界、学界各个社会阶层最频繁提到的词汇。各级政府将“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重点项目;文化创意类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立;文化产业相关专业在许多高校纷纷设立。总而言之,文化产业园区、动画产业基地、文化产权交易所等凡是与“文化”沾边的事物在全国遍地开花。无论是“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还是“版权产业”、“内容产业”,纵然各国对这个新兴产业的称呼不尽相同,其最核心的本质是不变的,那就是——“知识产权”贯穿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之中。

关键词:知识产权;创意产业;文化政策;企业融资;国家战略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32-0197-05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意味着文化产业所占GDP比重将从2.5%提高至5%。2011年,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年增长率设定为7%,并指出到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55万亿元。按照这个目标,文化产业要想在2015年成为支柱性产业,其GDP比重就要增加一倍,总产值应达到27500亿元,且年增长率需为24%。①由此可知,国家已将文化产业上升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位置,文化产业的巨大潜能正等待着我们去开发利用。

一、知识产权保护在文化创意产业及其发展中的地位

文化是保持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持续稳定和协调的重要因素。随着人类跨入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从物质层面上升到了精神层面。在我国,文化消费所占人均总支出的比重日益增大,文化产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的新引擎”,正朝着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快速发展。而让这个“文化引擎”能够得到良好运转的关键便是知识产权的保护。

近几年来,“文化创新”、“国家软实力”等词汇已经被大众所熟知,尤其涉及“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等话题更是被讨论得火热。那么,到底什么是“文化创意产业”?国内众多学者围绕文化创意产业的不同角度展开激烈讨论,然而并没有得出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放眼国际,在英国、韩国,人们习惯使用“创意产业”这一称呼;在荷兰等一些欧洲国家则称之为“文化产业”;在美国,人们认为一切由创造力而产生的产品都是有知识产权的,未经授权其他人不能使用,比如绘画作品、音乐、电影、游戏、广播节目等都是受版权保护的,因此,美国人就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所有行业总体称为“版权产业”;而日本则采用“内容产业”为名称。

还有人根据美国学者迈克尔·戈德海伯提出的“注意力经济”理论,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竞争的实质就是通过提供高经济附加值的产品或服务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所以把“文化创意产业”等同于“注意力经济”;与此类似,也有人认为文化产业的目标是创造出能够吸引大家眼球的文化产品,因此可称之为“眼球经济”;此外,还有 “体验经济”、“精神经济”等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称谓。

不论各国政府如何称呼这一新兴产业,不论是注意力经济、眼球经济还是体验经济等等,文化创意产业的本质是知识经济,即:这个以“文化”、“创意”为主体的产业的核心内容是围绕着“以知识、创造力为源泉”的一系列行为,而为了使这个核心内容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知道,在这个“内容为王”的时代,无论是传统媒介产品,比如电视影像,还是新兴产业,比如数码动漫,优良的产品是所有资本得以成功运作的基础,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优秀文化创意产品,正是来源于人类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就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由创造力产生的创意成果必须是独特的、原创的且有意义的。因此文化创意产业的根基和生命力都是基于由原创所激发的“差异”和“个性”的。②一方面,因为这些“差异”和“个性”,文化创意产品才具备市场竞争力,才能够在市场中立足;另一方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从实质上维护了创意个体在市场中的正当利益,保护了创意个体的生产创作积极性。

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就是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对文化创意产品的知识性、原创性的承认与保护,实质上就是对文化产品开发者的创造力的尊重和鼓励。正是由于对知识产权的关键性有了足够的认识,欧美、日韩等许多国家都把保护知识产权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并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比如,日本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制定了IT基本法、知识产权基本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等基本法规;韩国制定了《创新企业培育特别法》来激励数字内容等新兴产业、推行《文化产业促进法》以推进文化、娱乐及内容产业的发展;早在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金法》,并依据此法创立了其历史上首个致力于艺术与人文事业的机构:国家艺术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与国家人文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此法案还确保了联邦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财政预算投入文化艺术的发展。

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必须拓宽我们的视野和思路,确立推进文化发展和繁荣的崭新理念,掌握文化发展和繁荣的规律。③

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其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最重要的保障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以,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要想赶超发达国家,必须在充分解放中国人的创造力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为文化市场公平发展创造一个有力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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