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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传统音乐教学的再思考

时间:2022-11-02 13:50: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在近年研究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与学科建设的基础上,分别从课程的开设现状、存在问题、调整策略三方面再次就中国传统音乐教学方面的课程设置谈谈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 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设置;学科名称

中图分类号: J63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 - 2172(2019)02 - 0009 - 08

DOI:10.15929/j.cnki.1004 - 2172.2019.02.002

引言

近年来,笔者曾经发表过数篇与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和学科建设相关的论文,如《对中国传统音乐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思考》 ① 《将音乐类非遗项目引入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体系的思考——兼谈川音在非遗进课堂方面的尝试》 ②《中国传统音乐教材建设的回顾与思考》 ③ 《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对提高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主科课教学质量的思考》 ④ 等,分别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体系、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提出过自己的思考。为了进一步深化该研究,笔者在原有基础上再次对其中个别未尽问题——课程设置发表看法,以就教大家。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音乐教学课程的建立,大体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初期至60年代中期的初建—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末期的扩建—90年代初期再到本世纪以来的规建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在课程类别和课程名称上,曾经历了由粗到细、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历程,既取了得一定成绩,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以下,本文兹从3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课程开设现状

据有关资料统计 ⑤ ,我国专业音乐学院中的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学科20个世纪80年代开设的课程科目中,除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专业必修课——民间歌曲概论、说唱音乐概论、戏曲音乐概论、民族器乐概论(俗称民族音乐四大件),还开设有部分与其它研究方向共同学习的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和毕业论文等课程。经过最近30年的发展建设,多数院校已经在原有基础上,根据课程设置和师资条件,围绕学科研究方向增加了更多相关课程。现仅以国内早已成立的9所专业音乐学院为例进行阐释。

(一)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本科层次,除公共基础课外,将民间歌曲概论、说唱音乐概论、戏曲音乐概论、民族器乐概论合并为“中国民间音乐通论”,另开设有“中国音乐通论” “中国民间音乐风格模唱” “专题研究及毕业论文指导” “中国古代音乐史料分析” “聆听音乐” “音乐学阅读与写作” “音乐学术前沿与课题选择” “音乐学专业采风辅导课” “毕业实习指导” “音乐文论写作” “音乐评论” “音乐学专业英语阅读” “世界民族民间音乐”等必修课,“京剧打击乐合奏” “工尺谱概论” “中国古琴音乐” “音乐文本编辑与出版” “中国音乐考古学概论” “仪式音乐民族志专题研究(一):云南与东南亚跨界族群”等选修课。在研究生层次,除开设有“音乐学分析——中国音乐”“音乐学专业文献研读——民族音乐学”“乐种学”(乐种学的基础理论、乐种的体系)、“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 “硕士学位论文指导”等必修课外,还开设有类似于本科阶段学习的相关课程。可以看出,这些课程既是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学生学习的内容,也是音乐学专业其它方向学生共同学习的课程(见表1)。

(二)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本科层次,除必开的公共基础课外,在继续保留“汉族民歌” “说唱音乐” “中国戏曲音乐” “中国民族器乐”基础上,另开设有“少数民族民歌” “音乐学写作” “独立研究指导”等必修课。在研究生层次,开设有与本科阶段有所不同的“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分析” “中国传统音乐专题研究” “中国传统文化专题研究” “中国音乐地理研究” “东西方乐律学概论” “音乐民族志的理论与写作” “敦煌乐舞历史文化研究”等必修与选修课(见表2)。

另外,由中国音乐学院官网首页进入音乐学系,从该系提供的《音乐学系:承载厚重学术使命 弘扬优秀音乐文化——音乐学系简史》一文中,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某些教师过去还开设过表2中未列的与中国传统音乐相关的“中国传统乐理”“民族音乐学概论”“民族音乐学经典导读”等课程。

(三)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論方向本科层次,除必开的公共基础课外,在将民族音乐四大件更名为现今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基础上,另开设有“音乐学导论”“音乐美学史论”“民族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描写与分析”“东方音乐”“世界音乐”“古琴音乐”“文献研读与研习”“音乐学写作”“音乐分析学”“中国现代音乐史”“音乐学学科理论与实践问题概论”等必修与选修课。在研究生层次,也开设有与本科阶段有所不同的“主科”“学位论文指导”“音乐文献与研究方法”“音乐学理论与方法原著导读”“相关音乐史论”“相关音乐学理论与方法”“音乐形态研究”“学科专题研究”以及非本学科硕研课程、非音乐类课程和教学与艺术实践等必修与选修课(见表3)。

另外,由上海音乐学院官网首页进入音乐学系网页,从教师一览所显示的内容还可以查到表3中虽未列出,但某些教师承担的与中国传统音乐教学相关的“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分析” “本土宗教音乐与民俗” “中国传统锣鼓音乐形态及其文化”“中国传统器乐概论” “传统音乐与当代社会”“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民族音乐学描写法”“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概论”“民族音乐学实地考察的理论与方法”“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专题”“音乐民族志写作”等本科与研究生课程。(除以上3所音乐学院外,因篇幅所限,以下各音乐学院均不列表赘述。)

(四)其他音乐院校

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向本科层次,除必开的公共基础课外,另开设有“民歌概论”“说唱音乐概论”“戏曲音乐概论”“民族器乐概论”“湖北民间音乐”“音乐学概论”“音乐传播学”“音乐文献检索””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概论””少数民族音乐鉴赏”“中国音乐名作”“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诗经》乐器诗赏析”等必修和选修课。在研究生层次,另开设有 “专业主科”“中国传统音乐专题”“民族音乐学文献导读”“学位论文选题设计”等必修和课外实践课程。

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本科层次,除必开的公共基础课外,另开设有 “中国传统音乐”“民间音乐模唱”“民族管弦乐艺术导论”“区域音乐文化”“陕西地方音乐鉴赏与体验”“丝绸之路民俗与音乐文化”“唐代音乐文化”“西安鼓乐概论”“西北少数民族音乐”“中国古代乐论文献导读”“中国古谱学”“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专题”“音乐学概论”“专业阅读与写作”等必修和选修课。在研究生层次,另开设有“主科”“音乐文献检索及论文写作”“文献学基础系列讲座”“音乐美学”“中国歌剧艺术史”“中国传统音乐系列讲座”“中外音乐交流史”“音乐学概论与文献学研究”“中国音乐思想史”“学位论文 ”等必修、选修及实践课。

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本科层次,除必开的公共基础课外,近年将民族音乐四大件与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合并为“中国传统音乐”,另在毕业论文之外,还开设了“论文指导(主科)”“音乐学专业阅读与写作”“世界民族音乐”“音乐学文献导读”“中国音乐形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概论 ”等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基础课。在研究生层次,另开设有“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主科”“中国传统音乐导论”“音乐学论文写作基础”“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中国音乐史专题选讲”“西方音乐史专题选讲”“音乐学文献导读”“音乐作品分析”“歌剧分析与研究”“律学”“美学”等必修和选修课。

星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本科层次,除必开的公共基础课外,另开设有“中国传统音乐”“音乐文献编目与检索”“音乐美学”“音乐社会学”“音乐编辑”“音乐人类学”“音乐律学基础”“音乐学分析”“三十年代的广州音乐生活”“中国民歌风格模唱”“京剧艺术”“京剧昆曲艺术欣赏与研习”等必修和选修课。在研究生层次,另开设有“音乐专业英语”“学位论文指导”“研究方向专题课程”“音乐人类学理论”“音乐实地考察方法”“世界音乐”“中国音乐结构分析”“音乐创见导论”“论文规范化写作”等基础课、必修课,以及选修一门作曲技术理论、器乐、声乐(一种),或一门音乐学科以外的人文课程。

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本科层次,除必开的公共基础课外,另开设有“音乐美学基础”“音乐学概论”“音乐传播与批评”“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乐学”“论文写作与文献阅读”“毕业论文写作”“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红色经典音乐概论”“音乐学分析”“东北现代音乐史”“毕业论文/设计”等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选修课等。

天津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本科层次,除必开的公共基础课外,另开设有“中国传统音乐” “中国音乐史” “西方音乐史” “音乐美学基础” “音乐学写作” “音乐学概论” “民族音乐学概论” “戏曲音乐概论” “音乐名作与综合分析” “乐器选修” “民族音乐分析”“世界音乐概论” “田野考察”等专业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课。

因资料所限,沈阳音乐学院和天津音乐学院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研究生层次所开设的课程暂时从略。至于新成立的浙江音乐学院和哈尔滨音乐学院,也因诸多原因暂不涉及。

二、存在的问题及调整策略

从以上9所音乐学院开设的课程来看,有关中国传统音乐方面的课程目前还存在名称、科目、体系等方面的问题,应采取针对性策略进行调整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1. 课程名称有待统一

如中央音乐学院开设的“中国民间音乐通论”,与以往多数院校开设的“民族民間音乐概论”和现今星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开设的“中国传统音乐”在内容上大体相同,名称相异,能否统一使用中央音乐学院开设的“中国民间音乐通论”之名?又如,中国音乐学院过去开设过的“中国传统乐理”、现今武汉音乐学院开设的“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分析”、目前沈阳音乐学院开设的“中国传统乐学”三者相似,能否统一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过去采用的“中国传统乐理”之名?因为“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分析”像一篇论文名称,“中国传统乐学”又像学科名称。如果用“中国传统乐学”之名,最好在原来名称基础上加“概论”二字,称“中国传统乐学概论”即可避免名称引起歧义的问题。再如,上海音乐学院曾经开设过、沈阳音乐学院目前开设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课,与现今各专业音乐学院研究生层次开办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方向”在名称上完全一致,如果内容与某些音乐学院开设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课相同,能否统一使用“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之名?如果内容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主科——论文指导课”相同,能否统一使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主科——论文指导”之名?类似问题还有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开设的“中国传统音乐”课,其内容当与“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相同,能否统一使用“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更佳?笔者以为,在名称使用上,“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国传统音乐”之名仅适合做学科名称,“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民族音乐概论”之名仅适合做课程名称。

2. 课程科目有待补充

从目前各专业音乐学院为中国传统音乐方向开设的课程来看,尽管提供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也称专业主干课)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科目,但可供学生学习的选修课却有待补充。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除了应开设必修的专业核心课外,还应增加可供学生提高文、史、哲、艺知识的中国传统文化概论、文化人类学概论、中国考古学概论、中国历史地理学概论、社会学概论、中国哲学概论、艺术学概论、中国美学概论、民族学概论、民俗学概论、文献学概论、语言学概论、音韵学概论、逻辑学概论、诗词楹联格律与鉴赏等课程,各音乐学院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从中选开或提供给学生在课外自学,这对学生学好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大有好处。

3. 课程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尽管多数专业音乐学院的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在课程设置方面,大多已有相对合理的分配,但仍有部分课程在层次区分上需要调整和完善,使其更具有合理性。某些适合在本科阶段开设的课程,就不一定放在研究生阶段;反之,适合在研究生阶段开设的课程,也不一定放在本科生阶段。因为,在笔者看来,对于本科教学来说,我们应当树立“重感性、厚基础”的教学理念,向学生提供感性知识强、能激发学习兴趣、可提供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培养基本能力与综合素质,偏重实用性而设置的一系列课程;对于研究生来说,我们应当树立“重理性、力创新”的观念,向学生提供理性知识强、能激发钻研乐趣、可提供学习专题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思辨能力与创新能力,偏重理论性而设置的一系列课程

(二)调整策略

笔者以为,首先,在本科阶段,除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政课、文化艺术课、应用课、体育课等)、专业基础课(钢琴、视唱练耳、乐理、和声、复调、曲式、配器、音乐学导论、音乐学分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世界民族音乐、音乐文论写作等)外,作为与该学科相配套的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可采用以下策略。

1. 本科阶段

专业核心课

第一类——主科课程:“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主科——论文指导”  (内容包括学期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

第二类——理论课程:(1)“中国民间音乐通论”  (内容包括民间歌曲概论、说唱音乐概论、戏曲音乐概论、民族器乐概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概论);(2)“音乐文论写作基础”  (内容涉及各种音乐文体写作方法)。

第三类——训练课程:(1)“中国传统乐理”  (内容包括中国传统的乐学、律学、节奏、节拍、板眼、记谱法、旋律、结构等);(2)“中国民间音乐风格模唱” (包括中国民歌风格模唱、中国曲艺唱腔风格模唱、中国戏曲唱腔风格模唱、中国传统器乐名段唱听);(3)“演唱演奏课”(包括传统诗词歌曲、琴歌演唱、传统乐器演奏等)

第四类——实践课程:“中国民间音乐实地考察方法与实践”(内容视各专业音乐学院具体情况而定)。

专业选修课

第一类——全国性课程(即全国音乐学院通用的课程):(1)“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理论及案例分析”  ;(2)“中国历代乐舞诗鉴赏”(内容包括先秦至明清以来所有乐舞诗鉴赏)(3)“世界民族民间音乐” 。

第二类——地方性课程(即地方音乐学院专用的课程):如武汉音乐学院开设的“湖北民间音乐”;西安音乐学院开设的“陕西地方音乐鉴赏与体验”“西北少数民族音乐”;四川音乐学院可开设的“成都传统音乐”“四川少数民族音乐”,以及各音乐学院可开设的其它地方性课程即属此类。

值得说明的是,对于以上专业课中的地方性课程,各音乐学院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一方面从中选开部分课程,一方面将其提供给学生在课外自学。

2. 研究生阶段

除必修的公共课外,作为与该学科相配套的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究竟开设哪些?对此,本人也提出以下调整策略供大家参考:

必修课

第一类——主科课程:“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主科——论文指导”  (内容包括学期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

第二类——基础理论课程:(1)“音乐学论文写作基础”  (内容包括音乐学论文的概念、用途、分类、特性、选题、资料搜集、整理、分析、写作规范、写作要素、撰写、修改、答辩、学术规范、文风等);(2)“中国传统音乐概论”  (内容包括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

第三类——专题理论课程:“中国传统音乐的体裁与结构”“中国传统音乐名曲分析”   “区域音乐文化”   “中国传统乐谱学概论”  “乐种学概论”  等。

第四类——实践课程:“中国民间音乐实地考察方法与实践”(内容视各专业音乐学院具体情况而定)。

选修课

第一类——专题选修课:“丝绸之路民俗与音乐文化”   “中国音乐地理概论”   “中国古琴音乐概论”   “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概论” “西安鼓乐概论”   “中国诗词歌曲概论”“中国音乐考古学概论”   “中国音乐文献学概论”等。

第二类——跨学科选修课:“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   “音乐学文献导读”   “中国音乐史专题选讲”   “中国古代音乐史料分析”   “西方音乐史专题选讲”   “音乐美学”   “乐律学”   “二十世纪西方音乐经典作品导读”“京剧昆曲艺术欣赏与研习”   “音乐学专业英语阅读” 等。

仍需说明的是,与本科阶段开设的选修课相似,各音乐学院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一方面从中选开部分课程,一方面将其提供给学生在课外自学。

第三类——实践课程:“中国民间音乐实地考察方法与实践”(内容视各音乐学院具体情况而定)。

值得说明的是,尽管笔者就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中的本科和研究生课程设置提出了调整策略,但是,我们在大体遵循上述设置的前提下,对其中的某些课程也可进行变通。也就是说,放在本科阶段开设的课程,研究生仍然可以视情况选修;反之,放在研究生阶段开设的课程,本科生也可以视情况选修。只不过可以视学生原本具备的学习基础和能力去灵活安排,大可不必强求。

结语

综上所述,有关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在课程设置方面的问题,虽然看似一般,似乎并不影响某一专业音乐学院的继续正常招生和培养人才,但它事关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在未来发展中如何构建自己相对完善的教学体系,从而不断推进中国传统音乐在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观,使之成为21世纪更让世人关注的学科。

诚然,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在课程设置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不是任何一个专业音乐学院就能立马解决的問题,它因涉及到每个专业音乐学院主管领导、教学主管部门、教学单位和教师等多个方面,或因学校领导者对该学科的重视程度,或因教学主管部门对该学科教学成本的计算,或因教学单位对该学科的权重,或因任课教师的更换等诸多因素,短期内恐怕很难达到预期的改变。鉴于此,本文提出的思考也仅作为一己之见供大家参考。

本篇责任编辑 钱芳

收稿日期:2018-12-10

作者简介:甘绍成(1957— ), 男, 博士生导师,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四川成都 6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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