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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服务:“互联网+”时代的教育观念、模式及实现途径

时间:2022-11-02 17:50: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为学习服务”是适应“互联网+”时代对学校教育发展的要求而提出的新的教育观,也是当前国际上公认的一种先进教育模式。该文首先阐述了“互联网+”时代树立教育“为学习服务”理念的客观必然性;其次阐述了互联网环境下教育为学习服务的内涵与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实现教育为学习服务的主要途径,包括实行“以全体学生为中心”、实施建构主义教学模式、打造数字化学习服务中心和建立用技术支持的学习模型等;最后,以“智慧教育”模式为例,指出随着“互联网+教育”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如何构建和实施“为学习服务”的新教育,促进全体学生的个性化、全面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为学习服务;实现途径;智慧教育

中图分类号:G434文 献标识码:A

“互联网+”时代,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教育领域广泛应用,学校积极构建和应用信息化教育环境,对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与学的活动及过程等产生了深刻影响。为了打破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确立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促进全体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变革教育方式,倡导和确立“为学习服务”的教育思想理念。“为学习服务”的提出有其时代必然性,它既是适应“互联网+”时代对学校教育发展的要求而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观,也是当前国际上公认的一种先进教育模式。实现教育为学习服务,必须准确理解信息化教育的内涵和特点,探索“互联网+”时代为学习服务的教育观念、模式和实现途径。

一、“互联网+”时代树立教育“为学习服务”理念的客观必然性

(一)“为学习服务”体现了“互联网+”时代学校教育的基本属性

教育和学习是互相包含、互为前提的一对概念。按照教育学的理解,教育是根据一定社会的需要,依据受教育者身心发展客观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引导他们主动地学习,促使他们提高素质、健全人格的社会活动。因此,教育的目的就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让他们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才。而学习则是学习者个体在认识与实践过程中获取经验、知识和技能,培养思想情操,使学习者身心获得发展的一種活动。可见教育和学习是从两个相对的方向共同阐述和说明“人自身的发展”这一历史终极目的的实现途径。教育是站在人类总体(社会)的角度,影响和规定个体(教育对象),帮助和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而个体的发展,归根到底要靠在学习中的自我作用,靠在对象化活动中形成内在本质。教育就是要创造出学生的活动,给学生提供适宜的活动对象、适当的活动方法和条件,来帮助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说的:“所谓教育,就是为学习提供帮助。”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互联网+”时代的核心教育理论。在建构主义理论中,学习被界定为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意义的过程,因而强调在学习过程中发挥学习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学习既是个性化行为,又是社会性活动,学习需要与他人的合作互助。在学习过程中,知识的获取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基于一定的情境,借助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通过自主的意义建构而获得的。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构建理想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情景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在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学习是中心,学生应该是学习的主体,“教”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促进“学”,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帮助者、指导者,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和帮助学生完成自主的知识意义建构。由此可见,为学生服务、为学习服务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和本质要求。

(二)“为学习服务”符合“互联网+”时代国际教育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发布的研究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中提出了未来学习的“四大支柱”,即教育的目的应使受教育者“学会学习”,具体包括“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和“学会生存”,这一思想很快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全球各国的认可。该报告认为,21世纪的教育必须围绕着基本学习能力重新设计和重新组织,使未来社会成为学习型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学习将具有全新的内涵,不仅学习的内容和范围将大大拓展,而且学习的功能和价值也不同于过去。可见,21世纪教育的目的对于学习的强调将大大超出人们现有观念对其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教育来促进和实现学习的功能,突出“为学习服务”的宗旨,符合国际社会未来教育的理念。

教育为学习服务的性质也得到了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认可。在WTO的框架内,教育属于服务领域,WTO的服务贸易中的第5类就是教育服务。在“ISO9001:2000质量管理标准”中,教育、培训等被列入服务业之中。按各国公认的服务产品目录,教育服务在项目上又分为初等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成人教育服务及其他教育服务等类别。据此可以认为学校本质上就是服务组织,教育属于服务性行业,教育的产品不是学生,而是为学生提供的服务。教育服务是一种无形的特殊服务活动,它通过教育服务提供者(学校、教师)和教育服务的顾客(学生)之间良好的沟通,为学生提供学习服务。学校教育为学生的学习服务,学生则是消费者,无疑应处于学校的中心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是学校的“上帝”,理应得到满意的学习服务。教师作为教育行业的“服务员”,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执行者,必须把全心全意为学生学习服务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三)“为学习服务”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教育的客观要求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互联网+”的新发展观念和模式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彻底改变了传统教育的基本理念。传统教育是适应工业时代发展的教育,表现为将学校视为“工厂”,学生是学校工厂的“产品”,学校教育将学生“产品”批量化、规模化生产,采取班级授课制、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是工业时代教育“产品”生产的基本方式。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模式,催生出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新教育”。这一“新教育”是互联网与教育融合发展的产物,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最新形态,就是信息化教育。学习是“新教育”的核心,学习者是“新教育”的主体。“新教育”要围绕每一个人的学习,采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教育环境,充分发挥它的支持、帮助和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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