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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14 17:35:04 来源:网友投稿

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到十X五末,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邯郸市控分配指标1.704亿立方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1.2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十X五末,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邯郸市控分配指标1.704亿立方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1.2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现状相比下降23.1%(以2000年不变价);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6;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邯郸市控指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建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地下水超采趋势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供用水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二、任务分解

  (一)用水总量控制

  1.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依据邯郸市确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量分配指标,结合全县水资源实际,综合考虑县城区及各乡(镇)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确定县城区及各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量分配指标,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县发改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2.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布局以及跨区域配置水资源,要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直接从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未提交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县水利局牵头,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工信局配合)

  3.严格取水许可审批

  建设项目通过水资源论证并落实论证报告中确定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措施,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水项目,新增节水高效项目可通过区域内部调整、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接近控制指标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用水,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节水高效项目,坚决淘汰高耗水、低效益的企业。(县水利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配合)

  4.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

  严格依法依量征收水资源费,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批准减收、免收水资源费,不得实行用水包费制;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不得侵占、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县财政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5.关停自备井

  现有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内,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严厉打击私自凿井取水行为。2015年底前,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内的自备井全部关停。(县水利局牵头,住建局、公安局配合)

  (二)用水效率控制

  1.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

  根据邯郸市制定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并结合县城区及各乡(镇)用水现状、节水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分别研究确定县城区及各乡(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县发改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2.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

  依据邯郸市下达我县年度用水计划,县发改局会同县水利局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各乡(镇)用水总量并下达用水计划。严格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对超《河北省用水定额》标准和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实行累进加价制度。直接取用地下水的,超计划20%以下,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1.5倍征收,超计划20%(含本数)40%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超计划40%(含本数)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3倍征收。

  (县水利局牵头,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物价局配合)

  各自备井取水单位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用水计划。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用水计量水表,并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取用水计量水表要定期维护和检定,确保完好运行。(县水利局牵头,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质监局配合)

  3.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文化、教育、宾馆、饭店、办公设施,以及新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再生水回用、雨水收集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或水循环利用设施,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县供水主管部门要按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采取节水措施后的用水总量从严核定其供水规模,并据此进行供水管网设计施工。(县规划局牵头,住建局、文广新体旅局、水利局配合)

  建设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住建、规划、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验收工作,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质监局配合)

  没有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雨水收集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或水循环利用设施的在用大型公建工程,要结合县城结构调整、住房拆迁改造,推进非常规水利用设施或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确保十X五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县住建局牵头,商务局、教育局、文广新体旅局、水利局配合)

  4.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农业用水

  大力推广井渠结合、管道输水、灌区改造、渠道衬砌、微灌、喷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及农艺节水技术。20XX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积极推广节水养殖技术和发展节水养殖项目,提高畜牧水产行业的节水能力,开展节水养殖试点建设,发展节水养殖试点不少于3个。结合土地及水资源条件,大力开展高效节水经济林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经济林1万亩(县水利局牵头,财政局、农开办、农牧局、畜牧局、林业局配合)

  (2)工业用水

  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大力推进节水型产业园区建设,推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重点在钢铁、化工、印染、建材、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十X五期间,高耗水企业要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XX)标准要求。(县工信

  局牵头,发改局、水利局、质监局、统计局配合)

  (3)城镇生活用水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区(机关、宾馆)建设,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的文化、教育、办公设施以及宾馆、饭店、商务写字楼、住宅楼等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在用的城镇宾馆、饭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全部更换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大力实施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表移户外工程建设,水表实行首次强制检定,到期轮换。(县水利局牵头,住建局、文广新体旅局、商务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4)非常规水利用

  环城水系、园林绿化、洗车、道路喷洒、工业生产等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十X五末,再生水利用量要达到再生水总量的20%以上。(县城管局牵头,工信局配合)

  大力发展雨水利用工程建设,科学利用雨洪资源,对空调冷凝水、微咸水的开发利用进行探索。(县水利局牵头,城管局配合)

  (三)严格水功能区纳污管理

  1、迅速开展全县水功能区复核工作,提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县水利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2、依据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按行政区域明确年度入

  河湖排污控制指标,编制实施方案,确保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邯郸市考核要求;制定完善全县排污口的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并逐步核减排污量。(县环保局牵头,城管局、水利局配合)

  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井)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置水污染事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井)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井)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县环保局牵头,卫生局、住建局、水利局配合)

  (四)推进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投入机制

  将水资源管理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负责)

  2.深化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和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大力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县编办牵头,人

  社局、发改局、水利局配合)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制定联合执法责任制,依法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县水利局牵头,环保局、公安局、法院配合)

  3.推进水价改革

  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确定制定鼓励使用非常规水价格政策,建立有效的价格调控机制,降低非常规水使用成本,使其低于常规水成本;积极稳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县城供水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探索实行农业灌溉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县物价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4.建立宣教机制

  将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经常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水资源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县教育局牵头,水利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大名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督导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水

  利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二)强化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与相关配合部门共同抓好相关制度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各乡(镇)是本区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为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县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目标、任务、标准、时限、奖惩五明确。

  (三)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内容,结合实际,分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工作方案及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抓紧组织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时限,确保如期完成各年度及总体目标任务。

  (四)督导推动。县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调度会,协调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进度进行跟踪问效,实行月报告制度;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编发工作简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个月末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

  (五)严格考核。制定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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