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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05 09:35:03 来源:网友投稿

XX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X住建发〔2022〕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6%以上,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基本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收运处置模式。结合农村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实际,采取“户分类、外包公司收集转运、市处理”的处置模式。

(二)加快设施建设。按照自然村收集设施全覆盖要求,补齐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设备。原则上自然村每45人配置一个240L垃圾桶,镇(街道)驻地道路每100米配置一个240L垃圾桶,每个镇(街道)配备3辆3吨侧装清运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三)推进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易腐烂垃圾、建筑垃圾、煤渣灰土等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设区域性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

(四)建立长效机制。健全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组建一批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探索以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体的劳务合作社,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承担村庄保洁、垃圾收运等力所能及的服务。

(五)管好两个端口。深入贯彻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规范垃圾收运处置各个环节,加强前端收集和终端处理的日常作业管理。强化垃圾收集点的运行管护,确保垃圾规范投放。对垃圾转运站、焚烧厂产生的污水、炉渣、飞灰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及处理。加强外包公司服务质量考核评估,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

(六)打造一批示范。以美丽宜居示范村为引领,科学规划,夯实责任,创新模式,探索路子,串点成线,织线成面,带动周边镇村,切实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七)织密一张网络。各镇(街道)设立专职人员,网格化巡查垃圾整治情况,开展全覆盖、多频次的监管,把垃圾治理情况作为保洁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全面加强违法违规倾倒监管和打击力度。建立村级环境卫生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完善住户和经营户三包责任制,设立“红黑榜”,督促加强治理。明确保洁员在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二)形成工作合力。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的监督管理,巩固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成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推进村庄保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市发改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农村环境整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处置有害垃圾。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设施建设,推动“两网融合”。各镇(街道)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

(三)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局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支持力度。各镇(街道)要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为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督查评估,并进行通报。各镇(街道)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回应。

(五)做好宣传引导。利用网络媒体等各种形式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村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主动性。建立健全公众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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