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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问题查摆

时间:2023-01-10 08:15:03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查摆 根据《关于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别对照《规定》第八条所列内容,结合本人分管的资产管理部和新能源业务,全面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 责任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担当意识趋于弱化,碰到矛盾和问题习惯软处理。责任担当精神有些式微,与工作伊始“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万丈楼”的豪情壮志相比,负重前行知难而上的“精、气、神”有所减弱。思想上的进退之忧、得失之患、毁誉之虞有些增长。解放思想不够到位,工作习惯于自己与自己比,现在与过去比,有安于现状的倾向。对工作的前瞻性、战略性、长期性的思考不够深入,调查研究细致程度不够,了解一般性情况多、了解具体情况少,与干部接触多、与群众交流少,没有真正沉下去,导致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不够全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与实际存在出入。

二、 责任落实抓的不够实不够狠不够细
平时工作中更多地注重“落实”,对抓落实的“抓”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存在“说而不抓、抓而不实”现象,有些党建工作流于学习、开会发言、表态和交流,真正落实和运用的实际工作中的相对较少,即使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时常出现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二是存在“抓而不紧、紧而不狠”的现象,在党建学习方面,有被动应付的思想倾向,比如政治理论学习,不能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落实;
有的工作按照计划落实了,但落实的力度不够,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
三是存在“抓而不常、常而不细”的现象,有些工作不能持之以恒的抓下去,有些长效机制随着时间的流逝,各项要求在思想上逐步淡化了,有些工作在思想上长期重视了,但在具体落实上不细致、不深入,实际工作效果与初衷相去甚远。

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政治理论学习是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能力的重要途经,也是自觉担负起“政治建设”的理论基础、思想原动力。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的功夫还不够,“学、思、用”方面还不能融汇贯通,“知、信、行”相统一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日常业务学习较多,政治理论学习还停留在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的层面。理论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充分,比如,纵向上,对新时代的历史方位认识还不深入,对新时代的理论渊源没有进行深入细致地学习;
横向上,对世界格局变革把握不够精准,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断认识充分,世界观还需要进一步矫正。

四、 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不够主动
与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主要集中在日常工作和党内生活方面,平时思想交流相对较少,相互之间敞开心扉、推心置腹交流较少,主动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机会不多,接受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主动性不足;
与党员谈心谈话开展的力度不够、次数不多,主动征求同志们批评意见的主动性不强;
平时偏重于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的交流,与分管部门的基层员工交流较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

五、 对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检查督促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投入的精力不足,重部署安排,轻检查督导,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促不到位,思想上片面认为队纪检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分管领导放权即可,通过对照《规定》,发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缺位现象。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走形式多、抓落实少的现象,没有将“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好。即使落实监督责任,落实方法相对单一,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

六、 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 思想上还存在“纪委监督责任代替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片面认识,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手段偏软,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够系统规范,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比如对分管部门的“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和党课设计,拘泥于党群和人力资源部的安排。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学习成效的考核方式相对简单,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在调动党建人员工作积极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激发。主要表现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对理论学习兴趣不浓,主动性不够,甚至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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