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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访工作制度

时间:2023-01-21 08:55:02 来源:网友投稿

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做好我局信访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1、局党委书记、局长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信访工作负总责。

2、分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具体负责信访工作,是直接负责人。

3、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负主要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调处。

4、局党委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的目标考核。

5、各科室、中队由主要领导负责,管理好本科室、中队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二、信访工作会议制 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相互沟通情况,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及时处理信访问题,根据我局实际,对信访工作会议制度作如下规定。

1、局党委会议研究信访工作,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遇到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2、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可以不定期的随时召开;
根据研究的内容需要,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或各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可临时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信访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各科室、中队上报的信访苗头,梳理后及时上报,并抓好落实。

4、信访工作信息调解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5、会议事前确定议题,主要内容为学习上级信访工作的文件、指示和意见;
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部署信访工作,解决信访疑难案件和存在问题;
对信访突发事件,研究落实对策措施,并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

三、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和下访约访制 按照上级《领导干部接待工作责任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畅通渠道,直接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建议及要求,建立完善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和下访约访制度,现将有关事项作以下规定:
1、参与每月15日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活动(见附表)。

2、每月10日为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见附表)。

3、局领导每年1—2次到下属单位下访约访群众。

4、参加领导为局党政班子成员,所属各科室、中队的负责人、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同时参与。

5、局信访办要提前提供信息,并负责登记、记录,梳理上报及案卷整理。

6、各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办工作人员要做好问题调处后的回访工作。

  四、局领导协调包案制 为全面落实我局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真正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建立局领导协调包案处理制度。

1、凡收件人为“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等的人民来信、市领导批办件、市信访局及上级转送交办的信访件,有关单位转交的信访件,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收发,经局长阅批后,由局信访办登记和对口转办。

2、各分管领导要按时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调处工作,采取“分级管理、归口办理”,“上下配合”,“线办协调”原则,做好协调包案工作。

3、局领导协调包案的程序是按“四抓三办”的要求办理,即抓批办、抓研究、抓督查、抓落实和要访亲自办、缠访重点办、闹访现场办,最终达到息诉息访的目标。

4、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疏导,并做好与信访人的约谈沟通工作,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5、在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和难以解决的重大信访案件,应及时上报局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向信访人说明原因。

6、对无理信访对象,要按《信访条例》做好解释工作;
必要时,可会同司法部门一起做好劝说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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