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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22 08:15:02 来源:网友投稿

XX区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净化我区种子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种业发展环境,保证种子市场供给平稳、有序、规范、安全,确保我区春耕备耕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实现我区种业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X农办种函〔2023〕X号)要求,我区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以水稻、玉米、大豆、蔬菜等农作物种子为主要检查对象,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和农业种植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检查。我区种子质量监测抽查样品数20个以上,检查种子门店覆盖率不低于60%。

二、检查内容 (一)种子标签、档案和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检查市场销售种子有无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合法合规和完整规范,二维码信息是否可追溯;
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是否建立种子批发销售台账,台账是否齐全、规范;
检查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具备资质并按照规定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等。

(二)品种审定和登记情况。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跨区种植、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
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发布广告、推广,是否存在未经登记或以登记品种名义进行销售。

(三)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对水稻、玉米、大豆等作物进行抽样检测,对抽取的所有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水稻种子还要进行田间同步种植鉴定。

(四)农业生产用种和保供情况。根据上级部门统计调查要求,调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价格运行以及我地主要种植品种、面积等情况。入户走访生产用种主体,做好正确购种的宣传引导,调查已购种子来源和合法合规性,严查销售白皮袋种子和散装种子等情况。

(五)专项整治及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突出整治重点,积极进行梳理自查,主动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和工作台账,进行集中整改。严格落实种业市场网格化监管制度,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适时更新责任区域清单,网格化监管主体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巡查和质量抽查等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三、主要工作 (一)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农业执法和种子管理要密切配合,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春季种子市场联合检查和质量监测工作,配合XX市种子管理站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扦样工作。

(二)法制宣传与培训。加强新《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基层农业农村政策宣传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和“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提升广大农民识假辨劣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组织广大种子经营户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针对农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动上门服务,做好做正确购种宣传引导。

(三)农资打假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将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和大豆种子作为春季监管重点,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日常巡查,在春季种子市场检查中做好农资打假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大豆、玉米种子的标签标识、审定引种、品种备案、销售台账管理,坚决整顿未审先推、侵权假冒、标签标识不规范、白皮包装、拆零销售等违法规违行为,认真受理涉及品种侵权方面的举报投诉和质量纠纷,依法严肃查处恶意侵权违法行为,对拒不配合、屡教不改者要坚决进行立案查处。

(四)推进许可备案信息化。要加强种子备案宣传培训和查处力度,提升种子经营主体的备案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推动主体备案和品种备案,要求所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备案信息,均应当录入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实现品种备案和主体备案全覆盖。

(五)做好涉种主体信息统计和诚信经营承诺。我区要迅速摸清辖区内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种主体信息,做好入户倒查和走访工作,提前预判化解农业生产安全隐患。将其纳入网格化监管,积极组织宣传培训,稳定粮食生产安全根基。动员种业市场经营主体签订《XX市种子诚信经营承诺书》,在店面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督促经营主体把好进货关,及时进行种子备案,建立健全种子销售台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部署,狠抓落实。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积极谋划,重点结合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实际细化方案计划,并立即组织实施,确保种子市场平稳有序和安全供种。

(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法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和执法威慑力。

(三)突出检查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加大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制种基地重点检查,对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品种和经营门店,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较多的品种和经营门店,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检查情况和案件查处结果要及时通报公开。

(四)规范程序、注重时效。认真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严格监管执法协调机制,明确检查抽检、案件查处等责任分工,确保品种扦样、样品确认、结果反馈、调查处理等环节程序规范,妥善留存相关凭证证据,确保样品证据链完整可靠。对违反包装标签、备案、生产经营档案等规定的违法行为,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侵权等违法行为要认真核查、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农业执法大队和种子管理站要认真总结本次检查的成效与经验,按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区种子管理站联系人:XX;
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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