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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的风险管理

时间:2022-10-21 12:30: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新时期,我国经济呈现出从GDP高速增长到GDP中高速增长软着陆、从经济结构失衡到经济结构优化再平衡、从总量宽松粗放刺激到总量稳定精准扶贫的新常态。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的风险管理,是要采取措施使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行为不发生或把其危害性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或不使该危害行为再发生,这就要在内容上充分发挥法律、道德、政治和纪律的管理作用;在方法上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和模糊数学理论在风险管理中的运用。

关键词 新常态 市场经济 风险管理 模糊数学 大数据

基金项目:本论文是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名称《领导干部法律意识问题调查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62400410232。

作者简介:高庆国,河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法律理论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212-02

一、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是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发生前或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采取的,不使违法与犯罪行为发生或把其社会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或不再发生,是防止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现象超出市场经济所能容忍范围的管理活动。常态就是正常状态,新常态是经过一段不正常状态后重新恢复到新的正常状态。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就是从常态到非常态再到新常态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规律。

目前,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新常态意味着中国经济已进入与过去三十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即GDP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换挡;经济结构从失衡到优化再平衡;从总量宽松、粗放刺激转向总量稳定、结构优化。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也表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如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实施的涉众型经济犯罪越来越多。

由于新常态是近几年才出现并稳定下来的经济新常态,所以国内外有关跨经济学、法学、数学等多种学科的“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研究相对较少。基于此,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模糊数学等理论运用到其中的研究,就有重大的科学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的内容

(一)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的法律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期,各项体制改革正不断深入,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市场主体的逐利性决定凡是法制不健全的有利可图的地方,资本必然会蜂拥而至,在高额利润诱使下游走在法律边缘,必要时不惜铤而走险,违法犯罪。

所以,新常态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法律要针对日新月异的新问题及时更新,紧密服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只有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的遏制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二)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的道德管理

构建并完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常态下的市场经济主体的道德规范,是“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法治管理”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不仅约束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更约束市场经济主体的思想,这是只能规范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所做不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尽管是不成文的,但道德的形成具有长期的潜移默化性,一旦形成便深深扎根于市场经济主体内心,成为行动的思想;且道德规范的执行受到最强大的社会舆论保障。

(三)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的政治管理

新常态下,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各民主党派、政协、国家权力机关及工会、妇联等构成中国政治组织的主体。在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发挥它们对社会管理的作用,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处于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管理,其稳定取决于政党的力量。政治管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上而下有秩序、有步骤地开展的。党在政治管理中起核心作用,要正确分析形势,预测发展趋势,在改革的关键阶段果断决策并以此统一人民思想,左右全局,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和政策来导向。有效的政治管理使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中国正在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结构及社会秩序处于过渡状,政治管理要起到對社会发展的协调器和推进器的作用。

(四)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的纪律管理

纪律管理是指对单位内部人员制订出某些规定,以警示其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增强其自律意识。有关纪律不仅应存在且应具有相应的刚性,并确实得以认真实施,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实施奖惩兑现。及时发现和矫正组织成员偏离纪律规定的行为,使其不再继续发展。纪律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实质内容是预防和制止违纪行为。坚持以预防为主,惩处为辅。

三、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的方法

(一)互联网大数据在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中的运用

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迅猛发展不断拓宽着人们的认识范围和生活方式。人们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互联网收集形成大数据,进而用云计算进行分析预测人类社会未来发展趋势。我国传统的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主要以事后预防为主,常忽视事前对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相关风险数据的收集和分析,预防效果不明显。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通过对特定地区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数据的海量收集,并采用超大功能的云计算优势对相关大数据进行分析,可预测该特定地区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的大小,采取措施积极预防违法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将消极的事后风险管理转变为积极的事前风险管理。现如今,互联网大数据库是由分布在全球各地的无数个互联网个体的现实联网操作形成的。

这样的互联网大数据越是海量,获取的有关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的风险管理信息就越是全面,得出的管理对策就越是科学,也就越能有效的预防、制止、制裁即将出现的或者已经出现的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行为。

(二)模糊数学理论在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中的运用

一门学科只有成功运用数学,才能真正达到完善的境界;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的研究也同样需数学的应用,才能达到更高境界。近年来,数学方法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广泛应用中得到全面而系统的发展。任何事物都具有一定的空间结构和数学关系,原则上都是可定量分析的。有的对象暂时不能用数学方法处理或还没有采用这一方法,只能说明在当时条件下没有描述这些对象的数学工具或还没有充分利用数学发展的成果。现代应用数学的发展,特别是模糊数学等数学分支的广泛应用和迅速发展,为数学在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中的运用提供前提。与此同时,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和飞速发展,使数学作为一种通用的科学语言起着越来越广泛和越来越深入的作用。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模糊数学理论的交叉运用和完美结合,为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的多变量、多因素的定量分析提供了可行性。

把模糊数学理论应用于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研究,必须遵循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的风险因素必须是可量化和模型化的因素,但是,这并不等于一切风险因素都能用数学加以处理,都可量化和模型化。

第二,模糊数学的定量分析必须同正确、充分、实证的定性分析相结合,因为数学抽象了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恶意诉讼风险因素对象的差别和联系,如果在作定量分析前不作必要的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便也无从开始,且其科学性也没有前提。

第三,定量分析的可靠程度与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涉及的范围大小、变量多少等有着密切的关系,范围越大,变量越多,可靠性就越小;范围越小,变量越小,可靠性就越大。

一般情况下,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大小和市场经济主体的资信高低、我国诉讼制度的健全程度、违法成本的高低、维权成本的高低和市場经济环境的好坏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如果用“F”代表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大小,最大值为“1”,最小值为“0”;用“D”代表市场经济主体的资信高低,最大值为“50”,最小值为“0”;用“S”代表我国诉讼制度的健全程度,最大值为“20”,最小值为“0”;用“W”代表违法成本的高低,最大值为“10”,最小值为“0”;用“Q”代表维权成本的高低,最大值为“10”,最小值为“0”;用“H”代表市场经济环境的好坏程度,最大值为“10”,最小值为“0”;那么,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的数学模型就是:F=[100-(D+S+W+Q+H)]€?00。该模型意义在于为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的风险管理提供定量的计算公式。根据这一模型,F的取值范围为0到1,当F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0.5时,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的风险较小可忽略;当F大于0.5小于等于1时,风险较大应认真排查,采取必要的措施发现、预防、制止并制裁违法犯罪的市场经济主体。必须强调的是,数学方法也有自身局限性,并不是万能的。在新常态下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除大量收集并定质、定量风险因素,进而量化市场经济主体违法与犯罪的风险大小外,还需建立完善的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1][美]亨廷顿〔Huntington,S.P.〕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纪德尚主编.犯罪控制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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