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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考勤制度及请销假制度

时间:2022-11-13 17:05:09 来源:网友投稿

2、机关考勤制度及请销假制度 机关考勤及请(休)假制度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组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机关考勤制度及请销假制度 ,供大家参考。

2、机关考勤制度及请销假制度

  机关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组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局(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串岗、脱岗,如需外出办事,应告知去向,便于查询联络。

  第三条

  处长为考勤第一责任人,对考勤登记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各处室要指定一名副处长负责考勤,每日详细记录处室所有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当月考勤情况须经全处工作人员核实签字后,在本处室内公示,无异议后,于次月3日前报组织人事处汇总(报送材料包括考勤表、病假证明及请(休)假登记表)。

  第五条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须凭市级以上医院或市委、市政府机关门诊部有效证明

  第六条

  非特殊情况,病、事假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或转告,须由本人亲自办理。遇事不请假或先休假后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经2次调休(含2次)仍无法在当年休假的,根据有关规定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

  请事假累计已超过当年应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不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八条

  工作人员享受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时,须填写相关《休假登记表》,按层级和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局(馆)领导报送办公室,处及处以下工作人员报送组织人事处,休假完毕按时销假。

  局(馆)长休假,由市委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副局(馆)长、巡视员、副巡视员休假,均由局(馆)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休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科及科以下工作人员休假,均由处长签字、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

  工作人员因事请假1天(含)以上,须填写相关《请假登记表》,并按下列规定签字审批。

  局(馆)长请假,由市委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副局(馆)长、巡视员、副巡视员请假,均由局(馆)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处长请假,2日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日(含)以上

  由局(馆)长批准。

  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请假,2日以内由处长批准,3日(含)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

  科以下工作人员请假,2日内由处长批准,3日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公休假:

  (一)请事假当年累计超过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

  (二)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当年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当年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请病假当年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工作年限满10年以及以上的,发lOO%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工作年限满10年以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工作人员每月病假、事假满一个月,不再发放车

  补。

  第十二条

  每年的出勤结果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晋职晋级的依据。全年病假按工作年限分别累计达到2个月、3个月、4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达到20天的,或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达到2次以上者的,或无故旷工者的,年度考核均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十三条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四条

  由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等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处室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人事处汇总每月考勤情况,年底对全年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市管干部请(休)假登记表

  2、工作人员请(休)假登记表

  附件1市管干部请(休)假登记表

  单位:

  姓

  名

  职

  务

  请(休)假事由

  天

  数

  请(休)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局主要

  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销假时间

  本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备注:此表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附件2工作人员请(休)假登记表

  单位:

  姓

  名

  职

  务

  天

  数

  请(休)假事由

  请(休)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处室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局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销假时间

  本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备注:此表经各处(室)负责人签字、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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