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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2-10-26 17:0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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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xx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xx〕26 号)和《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办发〔20xx〕22 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人为本、村民主体,规划引领、示范带动,重视保护、留住乡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落实责任、合力推进的原则,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到 20xx 年,实现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显著改善,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乡村旅游、民宿旅游加快发展。

 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以上;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完成自然村 1.65 万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制定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着重推广“户集、村收、乡运、县集中处理”的运行模式,提高终端处理能力,到 20xx 年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要。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广泛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按照大类粗分的简易方法,重点分离出农业废弃物,就地消纳不出自然村,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建成 1 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化资源化试点乡镇。(责任单位:县新农办,各乡镇。注: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 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 放点整治。对我县录入全国排查整治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原兴华小学 1 处),要进一步优化整治技术指引,明确治理措施,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工作台账,20xx 年底完成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 。

 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到 20xx 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各乡镇)

 (二)开 展农村改厕及粪污治理 4. 大力推进“ 厕所革命” 。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每年完成 4000 户左右自然村卫生厕所改造。20xx 年 11 底前完成城中村 350 余个农户旱厕改造。农民新建住房要统筹配建卫生厕所,卫生厕所要达到无害化标准。农村厕所改造由县级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强化改厕实施管理,鼓励农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推进农户将粪液粪渣

 还田资源化利用;探索社会化管护,鼓励企业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等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各乡镇)

 5. 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村等都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要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20xx 年底前完成城区 41 个老旧公共旱厕改造。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要按规定配建旅游厕所。(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新农办、县城管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三)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 6. 科学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每年完成 3 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开展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年均建设污水设施 15 个左右。力争到 20xx 年全县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到 20xx 年美丽乡村中心村全部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污水。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乡镇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城市周边乡镇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步推进管网覆盖范围内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污水治理需求。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新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7. 。

 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依据《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五年专项规划》,编制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及河塘沟渠清淤整治,各乡镇年度实施方案优先安排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20xx 年底前完成排查

 工作并制定整治方案,到 20xx 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结合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明确农村河塘沟渠管控范围,加强工程管护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各乡镇)

 (四)提升村容村貌 8. 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继续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续建项目和继续推进实施 300 余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完善路网结构。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实现户户通。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等级和宽度。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规划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

 9. 。

 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结合乡村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动员村民整治庭院环境,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配备“美丽庭院”“十星清洁”等必要的标识标牌。(责任单位:县新农办、县妇联会、县规划局,各乡镇)

 10. 。

 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尊重农民意愿,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住建委,各乡镇)

 11. 。

 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巩固提升省级森林城镇、村庄创建成果,充分利用乡村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边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森林村庄。实施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7030”行动,到 20xx 年,全县 70%以上的乡镇创成省级森林城镇、30%以上的行政村创成省级森林村庄。结合推进“林长制改革”,统筹

 考虑乡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科学开展抚育经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力度,落实林长管护责任。(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新农办,各乡镇)

 12. 。

 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重点加强各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旅游村的村庄亮化建设,到 20xx 年,实现美丽乡村中心村、旅游村公共照明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新农办、县旅游局、县规划局,各乡镇)

 13.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到 20xx 年,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全县国家卫生镇达到 5%,省级卫生镇达到 20%,创成若干省级卫生村。(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文明办、县住建委、县环保局、县农委、县城管局,各乡镇)

 14. 加大传统村 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出台《xx 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办法》,鼓励对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建筑的合理利用。加强对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防止建设性破坏。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创 A 级旅游景区,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规划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5. 。

 逐步提高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加快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编制要突出实用性,

 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以农房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村庄规划基本要求应纳入村规民约,在村内展示规划成果,确保村民看得到、看得懂。到 20xx 年底,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 55%以上,20xx 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 65%以上,到 20xx 年,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6. 。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充实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学科管理制度等政策落地。(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7. 。

 基本建立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围绕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公共设施运行、绿化、亮化等工作,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到 20xx 年,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人员业务素质。(责任单位:县新农办、县住建委、县环保局、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

 8. 推行农村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到 20xx 年底前,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依据相关政策,开展农户保洁付费收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处理付费制度,综合考虑村民经济承受能力和意愿等,20xx 年底前合理确定付费水平和标准。(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9. 。

 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村内小型整治项目。对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支持和鼓励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合法合规承接实施。组织开展农村“工匠”专业化培训。各乡镇要制定组织培训计划,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责任单位:县公管局、县住建委、县新农办、县人社局,各乡镇)

 10. 简化小型涉农项目流程。依法依规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20xx 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突出群众参与,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村民投工投劳,依靠群众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村庄建设规划基本要求、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行改善人居环境。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提高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摈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鼓励讲卫生、树新风。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激发农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整治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

 五、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 。建立县乡(镇)两级为主、市级补助、争取中央和省支持的政府投入体系。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改厕等设施建设运行费用的资金保障工作,政府补助资金要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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