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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时间:2023-01-14 09:00:02 来源:网友投稿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下称甲方):身份证号: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产如下: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第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五条 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____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 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 除非另有约定,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和债务人各执壹份,登记机关留存壹份。

甲方(签字、捺印):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乙方(签字、捺印):
住址: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二)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元。

第三条 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 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 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 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三)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 甲方为了____将自有房地产及其附着物抵押予乙方,作为____的保证。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共有权证号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共有附着物____件,抵押物价值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予____,期限为____个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担保债务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二条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部分抵押给乙方,范围____(详情见附表及附图)。

第三条 本次抵押担保债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第四条 设定抵押之房地产担保内容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有关税费。

第五条 约定期限:____年(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甲方应主动予以配合。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抵押物发生遗赠或继承的,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毁损,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九条 因甲方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甲方须及时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条 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时,抵押人应当将房屋出租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同时还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债务人如未能按约履行债务,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地土地使用权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贷款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四条 抵押当事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条款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抵押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应在十五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监证机关监证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也可以甲、乙双方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应由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监证机关各执壹份。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 监证员(签章):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四)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 甲方为了____将自有房地产及其附着物抵押予乙方,作为____的保证。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共有权证号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共有附着物____件,抵押物价值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予____,期限为____个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担保债务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二条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部分抵押给乙方,范围____(详情见附表及附图)。

第三条 本次抵押担保债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第四条 设定抵押之房地产担保内容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有关税费。

第五条 约定期限:____年(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甲方应主动予以配合。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抵押物发生遗赠或继承的,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毁损,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九条 因甲方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甲方须及时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条 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时,抵押人应当将房屋出租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同时还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债务人如未能按约履行债务,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地土地使用权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贷款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四条 抵押当事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条款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抵押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应在十五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监证机关监证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也可以甲、乙双方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应由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监证机关各执壹份。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 监证员(签章):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五)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区____街(路、小区)____号____栋____单元____层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m2,占地面积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抵押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至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大写),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大写),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 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六)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抵押物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圆整;(小写)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叁年。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乙方用于生产经营,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____%每月,每月前____天支付。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二批发放借款:第一批借款贰万元,甲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建行ATM机转账发放给了乙方;第二批借款捌万元,等甲方建行车贷款下来后一次性发放给乙方。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拾万元统一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息。

第六条:乙方自愿用下面所述房屋壹套作为抵押,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七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一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房管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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