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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责任制度(7篇)

时间:2023-05-03 20:15: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关于小学的安全工作制度内容

  关于小学的安全工作制度范文一

  1、学校校长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建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学校指派专人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3、学校要经常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要有切实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及时更新。

  4、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放学时,要有专人护送学生过公路。

  5、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在河边,井边,池塘边玩耍,没有家长陪同,不准游泳。学校水井要加盖保护。

  6、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小学生不做有关高压电的实验,不维修电器,电路,雷雨天注意防雷击。学校要定期检查用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7、教师在实验,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安全第一,活动前务必为学生将请活动是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

  8、定期检查学校各种建筑设施,及时排除隐患。

  9、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对不明身份入校的人员要及时查询。非放学时间一般不让学生离校,特殊情况一定要确认接学生的人是家长或监护人。

  10、组织学生集体活动时,活动组织者要先制定安全措施,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关于小学的安全工作制度范文二

  一、加强领导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领导、班主任负责制,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体师生认真收看和学习教育部制作的《春季开学后中小学生安全专题论》,通过开设安全知识宣传栏、班会、安全知识技能演练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时时讲。

  三、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汛期是山洪、暴雨、雷击、山体滑坡等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多发期。学校要求教师对学生生命安全有高度负责态度;对学生高集点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监测、预警工作。

  四、做好防水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各教师必须坚持上下班制度,深入了解班级情况,掌握学生当天来校情况,并作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

  2、教育学生不准乘坐超载、无牌、无证车辆,上学回家路上一定要靠右行。放晚学统一集队由分管路队的教师送学。

  3、加强防水安全教育工作,要求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学生上学情

  况,做好记录。严禁并杜绝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4、课余时间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外、楼梯间、走廊、教室追逐打闹、打架等现象。

  5、加强学生个人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宣传,禁止食用标变质过期的伪劣产品。

  6、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不准从事危险的劳动。

  7、杜绝不经请假、私自旷课、早退现象。经检查教师必须去了解、家访,并对其进行耐心思想教育,必要时向学校汇报。

  8、各教师必须按学校分工,实行路队批送学制度,负责路队的教师必须以“铁“纪律,做好该路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9、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带危险品、利器进校园。

  五、做好安全工作信息报告。要求各班主任每月27号前将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及开展情况汇报学校,学校力求在下月5号前将安全工作情况向中心校汇报。

  关于小学的安全工作制度范文三

  一、安全责任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保证三次以上研究学校安全工作。

  2、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3、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是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是任该节课的任课教师;幼儿园教师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4、每周工作中,行政值周领导是该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周教师是该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5、每一责任人,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2、政教处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要制订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要经常性总结学生安全工作经验与问题,及时在学生集会上进行教育。

  3、各年级组每周要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各班主任每天要检查全班学生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级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要了解每一个学生,对有生理疾病、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告知每一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把学生偶发事项、缺席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

  三、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安全工作要作经常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检查的内容,每月月底前,对学校的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校产校舍维护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学校及班级安全知识教育情况、校园内安全隐患排除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组长负责填写安全检查表,学期末进行安全检查总结。安全领导小组对检查出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分管教师,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如因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责任由分管教师自负。如因检查不及时或检查力度

  不够造成损失,责任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上报每月安全自查情况及解决安全问题的具体措施。

  2、总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学期末以及台风梅雨季节组织人员对全校所有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经常检查全校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班要及时把班级中电线、电器、窗户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总务处,总务处应及时处理。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要经常检查校内小店食品的质量,发现超期变质的、“三无”食品要立即制止其出售。

  4、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级饮用水,注意用水用电安全。

  5、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的安全状况。加强对体育器具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规定办理体育器具出借手续。

  6、电脑室教师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存储情况,禁止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强物品、各种杂物带入机房里。定期检查报警系统的灵敏度和灭火器的装置。

  7、各处室要完善安全检查记录制度,每一次检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记录。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篇二: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合集5篇)

  第一篇: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他们安全、健康的成长,已成为中小学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下面是由作者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五篇【一】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

  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五篇【二】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五篇【三】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加强教育,责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及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

  2、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

  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

  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

  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

  严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

  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

  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

  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为标

  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

  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

  等现象。

  3、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

  防结冰。

  (五)

  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

  学

  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

  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彻底地排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由校领导牵头,对学校内

  外所有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该学校解决的学校解决,该老师解决的老师

  解决,该社区和群众解决的就让社区和群众解决,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时、彻底、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五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

  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

  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上#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上#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上#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五篇【五】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

  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

  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用气枪猎物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近楼梯,靠近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玩仿真枪,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弹弓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集会、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

  十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教师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

  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4、教师强调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温疫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2、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处理

  二十二、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奖

  惩

  二十五、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

  则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

  小学校务委员会。

  第二篇: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兆麟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

  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社区、派出所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一、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二、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传染病管理制度

  1、把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由校长挂帅、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卫生室组成的传染病、常见病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染病、常见病管理工作的组织、宣传、领导。

  2、根据不同的季节与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情况,充分利用班会、红领巾广播、板报等形式,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预防宣传工作。

  3、建立健全晨检、午检制度,对传染病疑似患者要做到早发现,及时控制流行。在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期间,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定期进行校园办公室和教室消毒。

  4、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在流行期间,可把晨检做为检疫时间。若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学校,由学校负责隔离并送医院治疗。并对所在的班级、处、室加强消毒。同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6、严格掌握隔离期,凡传染病人一定要在隔离期满后方能入校学习,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复学;传染病患者康复后需持有相关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方可上学。

  7、在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期间,对疫区及时投药,消毒、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根据传染病疫情趋势,暂时停止大型集会;疫区转入、出学生,要严格控制。

  8、督促做好各项预防施的落实,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安全应急演练制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加强我校应急演练工作,促进应急演练规

  范、安全、有序地开展,提高全体师生在紧急情况下的避险逃生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演练目的(一)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学校日常应对突发事件所需人员、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锻炼师生。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体师生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教职工的职责任务,明确紧急时刻带领学生避险逃生的程序、方法和途径,完善应急机制。

  (五)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二、应急演练原则

  (一)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结合学生生理年龄、心理素质、认知水平等情况,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二)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学校各部门各岗位之间、教职工之间指挥协调能力和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制定演练计划,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参与演练的师生人身安全。

  三、应急演练实施途径

  学校应当从锻炼和提高全体师生在真实场景中的避险逃生和自我防护能力出发,采取实战演练的方法,预先谋划、设定突发事件情景,通过事发、报警、决策、指挥、行动、总结等一系列步骤,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锻炼各部门各岗位和全体教职工的临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

  能力,提高学生避险逃生和救助防护的素质和水

  四、应急演练规划

  学校根据时间季节、环境变化、教育教学任务等各种不同的情况,在每年年初的安全工作计划中制订应急演练规划。学校每期开展二次应急演练。

  五、应急演练准备

  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以演练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发展。

  (一)学校应当成立专门的演练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指挥小组应建立起策划、指挥、行动、保障、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机制,确保演练全过程的有序和安全。

  (二)演练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或脚本。明确开展应急演练的原因和目的,演练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达到的效果等。确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和教职工的职责任务、需要锻炼的技能、明了的实施步骤等。

  (三)演练前应当对全体参演人员进行培训。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规则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对负有指挥控制和监督保障职责的教职工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对参与应急避险和紧急逃生的师生要进行过程步骤、行为方法、技能技巧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四)演练前应当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应急演练需调动全校人财物的资源,必须确保人员、经费、物资、器材等各项后勤的落实。对于大规模和高风险的应急演练,更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给予充分的安全保障。

  六、应急演练实施

  按照演练计划,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全体参演人员,开展对模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

  演练中应当格外注意师生的安全。学校应当十分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与人身安全。要以必要的安保设施,足够的管理人员、关键部位的特殊防护等安全措施来保证演练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演练时若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终止演练。

  演练后应当及时评估与总结。学校应当对照事先的演练方案,根据演练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对演练准备、组织、实

  施及其安全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演练后应当妥善保管演练过程的计划方案、影音图像、总结报告等材料,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演练情况。

  兆麟小学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教室是供音乐教学的专用教室,音乐教师要热爱本职,努力管好音乐教室。

  二、音乐器材应该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大型器材(如钢琴等)要定点存放,做好防潮、防尘、保洁工作。

  三、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校领导批准予以报废。

  四、各种器材、设备都要建立实物明细账和总分类账。新添或报废的器材、设备应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五、音乐器材借出或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每次活动完毕,要认真整理器材,物品要摆放回原来的位置,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等。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赔款。

  七、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室内,按老师指定的地方就坐,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嬉戏,随意走动。

  八、学生必须按老师的要求使用音乐器材,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触摸音乐器材。无故损坏乐器者,照价赔偿。

  九、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美观。要按照值班表定期打扫室内卫生,不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

  兆麟小学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室的专用器材、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二、做好各类美术器材及资料收集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登记账册。应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从相应的账册表格中反映。

  三、美术用品须全部入橱,大件器材必须做好防尘、防潮工作。要分类存放、合理排序、定期维护保养。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

  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四、器材的借还必须有借还手续。除教学需要外不得随意将器材、设备外借。如确需借出,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室内应保持整洁有序,要求学生在指定地点清洗调色板、画笔。不要存放与本学科无关的物品。

  六、要及时做好各类雕塑、器材设备的清理、保养、维修等工作。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八、工作时间尽量保证美术室的通风透气,并经常检查室内器材损坏情况。

  九、消耗性材料应及时补充。

  兆麟小学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应有专室存放,必须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建立体育器材明细账,详细登记每件器材;学校总务处应建立体育器材总分类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负责提出体育器材添置计划。

  三、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领用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督,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定期做好器材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例如是否存在锐角、快口、飞边、毛

  刺、不稳固、易倾倒、易断裂、易挤伤、易跌落、易剪切、有零部件弹出或飞出、紧固件松动、活动部件运动受阻、高度或尺寸不适合、易造成伤害的凸出物等隐患。新添器材凡是有电焊的,必须有焊接强度试验报告。

  十、对室外运动器材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检查维护制度,包括日常检查和检查要求等。定期检查维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器材是否被腐蚀、霉变、松脱、断裂、有倾倒趋势、安全距离变化等情况。沙坑、跑道,要经常保持松软,无碎石瓦砾和玻璃片,以免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日常检查中发现器材损坏或存在不安全因素且使用单位无法解决和排除时,应立即在器材的明显位置挂牌警示并停止使用,同时按要求通知制造商或经销商进行维护修复。

  兆麟小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构造、操作规范和保养知识,掌握实验室计算机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负责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管理手段现代化。

  三、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按“实验申请单”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上好学生实验课。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点仪器、器材,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四、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年终做好盘存工作,根据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一周内验收、登记、入橱,并及时向教师推荐使用,发现仪器质量或数量差错应及时处理。

  五、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

  六、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和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兆麟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是开展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

  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新添教学仪器和药品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做账。实验室应有实物明细账,学校总务处有总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仪器应有专室存放,并科学地摆放在仪器橱中,做到存放科学、取用方便。组合仪器要集中保管,以防配件散失。橱上贴有标签,标签上标明仪器类别、编号、名称和数量。

  四、仪器储藏室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干燥,有排污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尘、防毒、防冻、防震(“八防”)。

  五、实验室要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种技术文件,如实验室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线路、图纸、化学配方、技术标准等要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六、任课教师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仪器领用单”或“实验申请单”,实验教师应做好实验准备工作。仪器使用完毕归还时,实验教师要及时验收,发现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报损或赔偿)。

  七、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教学仪器仅供本校教学使用,一般不得借与外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如发现损坏,应视具体情况处理。

  九、属操作不当引起的仪器损坏,应酌情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十、对确属不能修复的教学仪器报损,必须严格履行报损手续。由实验室提出意见,填写“仪器报损单”,经本校学科教研组长或教务主任鉴定,报校领导批准并报县站审核后方可报损。

  十一、学期结束,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教学仪器清查盘点工作,并向学校报告盘点结果。对需要维修、保养的仪器、器材应采取措施及时维修保养。

  十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完成交接工作。

  中小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是运用现代多媒体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的场所,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设备运转正常;维护教室整洁、卫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教室。

  三、多媒体教室内应张贴专用课程表,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应按照教务处的课程安排,临时使用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

  四、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前应先学习和熟悉各种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如遇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投影机,以减少投影机灯泡损耗。

  五、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不得随意增删、改动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随意修改多媒体教学系统的设置。不得设置密码,不得装载其他应用软件。

  六、教师应严格管理好学生,除正常教学需要外,不准学生随便上台乱动设备,教育学生加强安全意识,防止出现各种意外伤害。有学生在时教师不得离开多媒体教室。下课后组织学生有秩序离开多媒体教室。

  七、教师应教育学生保持多媒体教室内卫生整洁、不得带零食进入多媒体教室,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

  八、教师使用完毕后,应正确关闭投影机、计算机、展示台等设备的电源,并切断总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必须关好门窗、电源,并检查设备完好情况。

  九、使用多媒体教室后,教师应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管理人员对桌凳、设备等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核查。

  兆麟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络实现#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九、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十、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兆麟小学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图书、期刊、报纸阅览服务的专用场所,应按时开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二.阅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器材,师生应会使用防护设施、器材。

  三.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四.爱护公物,不得在图书、期刊、报纸上勾划、涂抹、撕页、折叠、剪裁、污损等。故意损坏,应照章赔偿。

  五.按规定有序取放各种图书、期刊、报纸,阅后请归放原位。未经许可,不得将本室图书、期刊、报纸带出室外。

  兆麟小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阅览室是为教职工提供图书、期刊、报纸阅览服务的专用场所,应按时开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二.阅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会使用防护设施、器材。

  三.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四.爱护室内的各类文献资料及设施。

  五.按规定有序取放各种图书、期刊、报纸,阅后请归放原位。未经允许,不得将本室图书、期刊、报纸带出室外。

  兆麟小学五一假期安全教育讲座

  同学们: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全、健康、有趣的假期,为了保护同学们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现在我们共同将假期内大家要注意的重点的安全知识再次作以强调。希望同学们在假期里,时时、事事、处处注意安全,确保过一个快乐的假期。

  一、注意交通安全。

  大家假期出行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同学们一定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绿灯行,红灯停”;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主动避让机动车辆。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3、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设施,更不能在马路上嬉戏。

  4、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不要拥挤。

  5、不乘坐超载车、“三无”车辆、非营运车辆、车况破旧车和人货混装车。

  二、防止感染传染病。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充足睡眠、勤于锻炼、减少压力、均衡营养,提高免疫能力;

  2、避免接触传染病人。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

  4、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四、预防食物中毒。

  1、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

  2、生吃瓜果要洗净。

  3、不随便吃野菜、野果。

  4、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5、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三无”食品、过期食品。

  6、不喝生水。

  五、提高警惕,防拐骗、敲诈、侵害。

  1、不答应陌生人的邀请;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食物;不给陌生人开门;不独自或私自结伴外出;不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碰到紧急的事拨打“110”报警救助。

  2、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来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的帮助。

  3、记住自己家里的地址和爸爸妈妈的工作单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端午节端午节安全教育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即将来临,为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快快乐乐地度过端午节假期,确保端午节放假期间同学们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社会和谐,在这里,我代表同学们做出以下承诺:

  2、关于交通安全教育:在端午节假期中,街上、马路上行人、车辆特别多,因此更要注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交通安全。严禁非法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不坐无证车辆,上下车要遵守秩序,不横穿马路,遵守交通规则。不上公路玩耍;横穿公路要“一看、二停、三通过”。当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严禁在马路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交通安全,时刻牢记!

  3、关于夏季传染病防治建议:①不外出旅游,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②注意室内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多在空气新鲜的户外活动。③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生食和不洁食物,饭前便后要用流动的水洗手。

  4、其他安全要求:放假期间,外出活动都要征得家长同意,同学们外出活动要有大人陪同,不允许自由结伴,私自外出。不接受不认识的人给的食物或礼物,要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随便跟陌生人走。不到游戏厅,台球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结交不良青年。在家的时候要注意用电、用煤气等的消防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最后,下午放学时,各班各宿舍各办公室功能

  室要切断电源,关锁门窗,做到防火防盗,不留一点安全隐患。还没有交回执单的班级今天交到政教处。

  同学们,遵纪守法,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让我们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每一个人的心田,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幸福和快乐。最后祝同学们在假期里“生命至上,快乐安康”

  第三篇:小学校园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操场、走廊、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

  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二、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

  源,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三、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四、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

  都能出得去。

  五、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

  散撤离。

  第四篇: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2.校车、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行政、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要高度警惕。开小车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同时在学生课间休息、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小学202X-9-1第五篇:笔头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笔头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

  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⑶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

  塘水库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不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⑺坚持全封闭制度。值周老师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

  ⑼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黄姚镇第笔头学

篇三: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订立本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二、安全责任主体

  1.小学校长具有安全工作的最后责任,应当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组织实施安全工作。

  2.安全工作委员会是校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由学校校长担负主任,成员包括德育主任、保卫主任、后勤主任等。

  3.教职员工安全工作责任:老师是同学安全教育的重要责任人,应贯穿于教学及各方面管理工作中,提高同学防范安全事故和适时处理安全事件的本领;非教学的行政管理人员、保安和后勤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工作和安全巡查,防备和化解安全隐患。

  4.同学安全意识:

  要求各班级同学订立并认真执行班级安全责任制,强化班级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宣扬、演练等安全活动,提高同学安全意识和素养。

  三、防范措施

  1.组织安全检查: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对隐患做出整改措施,并公开通报。

  2.加强校内巡查:学校保卫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期巡逻、值守,维护学校安全。

  3.加强安全宣扬和教育:学校应订立专门的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班级开展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并加强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作。

  4.建立安全信息报告机制:学校应给师生供给适时、精准的安全信息,同时建立安全信息报告机制,确保安全事件适时报告并适时处理。

  5.订立应急预案:学校应订立安全应急预案,对校内突发事件、紧急情况进行组织协调和处理。

  四、安全管理

  1.统筹规划:学校应依照安全规划、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综合分析、科学规划安全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保卫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依照职责分工,在实行安全责任制的前提下,对学校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3.立刻处理:任何突发事件发生应当快速处理,将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4.公告通报:学校应适时公布该学校及周边地区发生的紧要的安全信息,对校内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适时做出通报。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修订时应经过安全工作委员会审议并经校长签字确认后生效。

  以上为本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将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执行,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服务,确保师生的安全和健康。

篇四: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小学安全责任制度(通用6篇)

  小学安全责任制度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为更好地做好小学安全工作,特制订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小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编印小学安全工作职责手册)

  二、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研究,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小学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制定师德问题处罚制度)

  三、各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是各年级和学科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室必须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对

  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的管理。如因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四、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构造和管理不妥等招致产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构造者的责任。

  五、小学后勤部门必须对小学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须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未及时汇报危情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德育室必须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其他集体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因教师未参加而出现的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班主任教师、值周教师、生活部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检查,认真做好课间、午间、放学的巡视、值周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在岗值周教师。

  七、加强小学饮食卫生管理,对由于饮食安全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小学将追究管理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校门口和周边场所的巡视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不法或不良人员进入小学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将追究部门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小学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小学安全责任制度2为强化黉舍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白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置惩罚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4、活动:谁构造,谁负责;

  二、责任事故处理程序:

  1、同班内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蹲点年级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双方家长协调处理;再由双方班主任、家长会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处理。

  2、异班(年级)间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双方蹲点年级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家长协调处理;再由双方班主任、家长会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处理。

  3、学生伤害事故影响大,矛盾尖锐或学生群伤、死亡或学校财物丢失等重大安全事故先报保卫科和政教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三、安全责任追究制:

  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岗位责任人(班主任、上课教师、梯间负责人、楼梯值日、值周教师、值周责任人、门卫等)擅离岗位、擅自调停课、擅自放假、提前下学、滞留学生等或由于管理不善,招致学生失踪、溺水等校内外伤害或财物损失的。

  3、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不同程度伤害的。

  4、没有严厉履行学生课前出缺勤清查制度。任课教师应实时发现旷课、逃课学生,没有实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没有实时告知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没有实时采取有用措施,招致学生失踪或在校外产生安全事故等责任事件

  5、水电管理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电路、水电设施等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电器不及时维修,被检查到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6、尝试室所用的危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丢失、被盗而造成其它安全伤害事故的。

  7、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8、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尝试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有关教师不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不注意学生动向而引发人身伤害或仪器损坏的。

  9、每天上午第四节和下午第二节课的任课老师,下课前要提醒(告之)该班学生楼梯行走的路线,如没有提醒(告之),学生在其他楼梯造成安全事故的。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因此造成学校声誉财物和师生人身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经学校班子会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按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年内不评优晋级或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报上级有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安全责任制度3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负责本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要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黉舍要将黉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出议事日程,摆上紧张位置。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要经常研究黉舍的安全问题,采取有用的措施予以解决;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肉体。

  3、认真贯彻安全工作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消除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完善学校安全设施建设。防范于未然,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救自卫、防灾害、防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基本素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使广大师生懂法、守法、护法,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小学安全责任制度4一、校长安全岗位责任

  1、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规划,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

  2、领导和组织本校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项防范措施。

  3、指导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督促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抓好安全检查工作。

  4、直接指点安全教育,构造本单位的教职工对各项安全知识的研究,提高他们安全防范意识。

  5、指导和督促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校内安全工作检查。

  6、落实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工作。

  7、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使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8、承担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岗位责任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并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各学期安全防范工作计划。

  2、协助校长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制订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制订、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带领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小学安全责任制度5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领导机构。

  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及主管领导。校长是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详细负责开展工作。

  二、门卫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出入校门的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2、本校学生出入由红领巾监督岗进行监督。

  3、对凡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证、登记,若有来历不明者,值班人员有权询问或阻止进入。

  4、严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5、严禁学生强行出校门,杜绝翻院墙外出等行为。

  6、加强对学生的自行车的管理与保管,严禁任何人员在校内骑车。

  7、加强对教学楼及周边设施的巡查,排查各类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产生。

  三、组织校外活动。

  1、组织师生进行校外活动,必须书面请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2、活动前必须构造有关人员对活动区域和路线进行实地考查,制定好活动计划安全措施并上交黉舍。

  四、学校内部活动。

  1、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在上课期间令学生离开课堂。

  2、保证学生活动安全,预防课堂安全责任事故。上课铃响,教师及时到位,并不得随便离开课堂;室外活动课要制定计划、严密组织。

  3、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强化质量,必须专人管理。

  4、要制定师生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预案,每学期都要定期构造好演习。

  5、遇恶劣天气,要组织好学校大门附近人员与车辆的输导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6、依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防雷、防盗、防触电、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记录(备查);注意春秋季节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上报。

  7、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不准让学生出校办事;不准让学生做或让学生替老师做有危险的事;不准组织集体购生食、冷饮。

  8、学生在校期间,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必须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五、要认真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与骑车上学学生的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六、校长定期构造安全工作自查。

  七、学校行政、教师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发现校园中存在得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八、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责任和防范意识;带班教师不得脱岗。

  九、加强对教师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

  十、财会和保管人员严厉履行相关财政制度,保护好黉舍财产。出纳员存取大额现金时,黉舍优先遣专人陪伴。

  十一、依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前)及时向学生家长发放通知书和作息时间表。

  十二、强化饮食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导致食物中毒隐患。

  十三、及时化解、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证息畅通,呈现问题实时汇报,实时妥善处置惩罚。

  小学安全责任制度6安全是黉舍工作的第一要务,为了切实加强黉舍的安全管理,落实各自的责任,特制订制订。

篇五: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学安全的责任制度?学安全的责任制度范本(通?7篇)  现如今,制度使?的频率越来越?,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动的?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表彰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是?编为?家收集的?学安全的责任制度范本(通?7篇),仅供参考,?家?起来看看吧。  ?学安全的责任制度1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作第?责任?,分管领导副校长是第?责任?,负责本学校安全保卫?作,要切实负起“保??平安”的重?责任,要树?“责任重于泰?”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学校要将学校的安全管理?作列出议事?程,摆上重要位置。要建?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节假?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作的?常管理;要经常研究学校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作的指?精神。

  3、认真贯彻安全?作以防为主的?针。加?安全?作经费投?,消除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完善学校安全设施建设。防范于未然,确保师?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作,增强学??救?卫、防灾害、防事故的能?,不断提?安全基本素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法制意识,使??师?懂法、守法、护法,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学安全的责任制度2  安全是学校?作的第?要务,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落实各?的责任,特制订制订。

  1、学校教职员???都是安全员,按照学校安全责任区域(以班为?区域)的划分,该区域负责?为区域范围的安全第?责任?。对区域范围内的?、事、物的安全进?检查和监督,并及时上报。安全实?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2、第?责任?必须把各?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则发?安全事故第?责任?负主要责任。

  3、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因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负主要责任。

  4、因第?责任?敷衍失职,不仔细检查,?被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则第?责任?负主要责任。

  5、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第?责任?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连带责任。

  6、对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安全经费投?不?、?员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监督领导负主要责任。

  7、在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区域)负责?,安全监管不?、?作不到位的?次警告、?次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政处分,直?追究法律责任。  ?学安全的责任制度31、学校校长为第?责任?,全?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明?作。应该做到:?作思路清晰,各部门分?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安全?明校园领导?组会议,商讨布置相关?作。?旦发?校园安全?明??的事故,确应担相关管理责任的,由上级主管部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校内作适当的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2、学校到校长为安全?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的校园安全?明?作。应该做到:?作重视,管理规范,督促各部分负责?做好相关?作,定期检查反馈、整改,并时常向全校师?进?宣传校园安全?明?作的重要性。?旦发?校园安全?明??的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3、学校德育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的?为规范教育,?偏?帮差?作,校内伤害事故预防,安全?明教育宣传,常见病和其它传染病的防治?作等。应该做到: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检查、反馈、整改。?旦发?校园安全?明??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4、学校总务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的?品,饮?卫?,学校体育设施和其它硬件的安全,学校危险品的保管和使?,校办?的安全等相关?作,应该做到:?作重视,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进?检查,反馈和整改。?旦发?校园安全?明??事故的,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5、学校相关岗位如门卫、?堂负责?、设施维护?员、实验室管理员、各年级组长、教务处负责青保的同志等,应该严格遵照??的岗位职责,做好相应的安全?明?作,经常检查管辖区内的设施,操作流程,学??体情况等,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上报?切事故隐患。?旦发?事故,确应担负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学安全的责任制度4  ?、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的直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或组室负责?,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轻重,由学校给予其相应的?政处分;  三、学校对具备下列情形的个?或组室负责?实?安全事故?政责任追究:

  1、发?有个?或组室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安全事故;

  2、在导致事故发?的原因中,个?或组室负责?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职责?未履?;  四、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或组室负责?,按照?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在局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起30?内给予?政处分;  五、对于?次事故导致5?以上10?以下轻伤,或者1??2?重伤,或者20?以上29?以下?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到1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发?部门的个?或负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和?政处分;  六、对于?次事故导致1?2?,或者11?以上轻伤,或者3?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30?以上?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到4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发?部门的个?或负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撤职的?政处分;  七、对于?次事故导致3?以上死亡,或者11?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发?部门的个?或负责?,给予撤职或开除公职的?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安全事故发?后,部门或个?未按照安全制度的程序和时限?即上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不配合或者阻绕、?扰事故调查的,对部门或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过的?政处分;  九、对于玩忽职守,?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导致事故重复发?的部门或个?给予从严处分。  ?学安全的责任制度5  ?、校长安全岗位责任

  1、全?贯彻上级有关安全?作的指?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防范?作规划,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

  2、领导和组织本校的师?开展安全教育?作,指导领导?组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项防范措施。

  3、指导本单位安全领导?组抓好?常安全管理,督促领导?组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抓好安全检查?作。

  4、直接指导安全教育,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对各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他们安全防范意识。

  5、指导和督促安全检查?组定期对校内安全?作检查。

  6、落实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家长签订责任书?作。

  7、指导教师对学?进?安全教育,提?学?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安全领导?组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使本单位的安全教育?作扎实开展。

  8、承担起安全?作第?责任?的责任。  ?、分管安全?作的副校长岗位责任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作,并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各学期安全防范?作计划。

  2、协助校长组织全体教师进?安全防范教育,同时制订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制订、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带领安全检查?组定期对各项安全?作进?检查。  ?学安全的责任制度6  为强化学校安全?作,进?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教师:有?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责任事故处理程序:

  1、同班内?般学?伤害事故,由蹲点年级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双?家长协调处理;再由双?班主任、家长会同保险公司进?协调处理。

  2、异班(年级)间?般学?伤害事故,由双?蹲点年级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家长协调处理;再由双?班主任、家长会同保险公司进?协调处理。

  3、学?伤害事故影响?,?盾尖锐或学?群伤、死亡或学校财物丢失等重?安全事故先报保卫科和政教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组调查处理;  三、安全责任追究制:

  1、全体教职?应?觉保护??和学?的??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财物?为?不及时报告、制?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经济损失或?员伤亡的。

  2、岗位责任?(班主任、上课?师、梯间负责?、楼梯值?、值周教师、值周责任?、门卫等)擅离岗位、私?调停课、私?放假、提前放学、滞留学?等或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学?失踪、溺?等校内外伤害或财物损失的。

  3、教职?对学?进?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不同程度伤害的。

  4、没有严格执?学?课前出缺勤清查制度。任课?师应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没有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没有及时告知学?家长,任课?师和班主任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学?失踪或在校外发?安全事故等责任事件

  5、?电管理负责?应经常检查电路、?电设施等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电器不及时维修,被检查到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6、实验室所?的危险物品,保管?员没有妥善保管丢失、被盗?造成其它安全伤害事故的。

  7、教职?,尤其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学???健康,如遇学?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的。

  8、体育课、课外活动,学?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有关?师不事先向学?进?安全教育,活动中不注意学?动向?引发??伤害或仪器损坏的。

  9、每天上午第四节和下午第?节课的任课?师,下课前要提醒(告之)该班学?楼梯??的路线,如没有提醒(告之),学?在其他楼梯造成安全事故的。  凡违反上述规定?因此造成学校声誉财物和师???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经学校班?会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按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定?例的经济责任、年内不评优晋级或报上级给予?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报上级有关单位,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学安全的责任制度7  为进?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作,强化学校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安全事故的发?,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设?领导机构。  安全?作由校长负总责及主管领导。校长是单位的第?责任?。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作。  ?、门卫职责。

  1、严格执?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出?校门的车辆和?员的管理,认真做好来访?员的登记?作。

  2、本校学?出?由红领?监督岗进?监督。

  3、对凡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员,必须认真检查、验证、登记,若有来历不明者,值班?员有权询问或阻?进?。

  4、严禁做?意的?及其他闲杂?员?内。

  5、严禁学?强?出校门,杜绝翻院墙外出等?为。

  6、加强对学?的??车的管理与保管,严禁任何?员在校内骑车。

  7、加强对教学楼及周边设施的巡查,排查各类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  三、组织校外活动。

  1、组织师?进?校外活动,必须书?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组织实施。

  2、活动前必须组织有关?员对活动区域和路线进?实地考察,制定好活动计划安全措施并上交学校。  四、学校内部活动。

  1、教师禁?对学?进?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在上课期间令学?离开课堂。

  2、保证学?活动安全,预防课堂安全责任事故。上课铃响,教师及时到位,并不得随便离开课堂;室外活动课要制定计划、严密组织。

  3、加强对学??品安全的管理,强化质量,必须专?管理。

  4、要制定师?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预案,每学期都要定期组织好演习。

  5、遇恶劣天?,要组织好学校?门附近?员与车辆的输导?作,保证学?安全。

  6、依季节特点对学?进?防雷、防盗、防触电、防溺?各??安全教育;向学?家长进?宣传;要做好各项安全?作记录(备查);注意春秋季节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上报。

  7、学?在校期间,教师不准让学?出校办事;不准让学?做或让学?替?师做有危险的事;不准组织集体购??、冷饮。

  8、学?在校期间,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校园。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必须指派专?维持秩序。  五、要认真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与骑车上学学?的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六、校长定期组织安全?作?查。  七、学校?政、教师要?度重视校园安全,发现校园中存在得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加强对值班?员的教育和管理,提?责任和防范意识;带班教师不得脱岗。  九、加强对教师师?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  ?、财会和保管?员严格执?相关财务制度,保护好学校财产。出纳员存取?额现?时,学校优先遣专?陪伴。  ??、依季节变化(重?节?前)及时向学?家长发放通知书和作息时间表。  ??、强化饮?管理?作,及时消除导致?物中毒隐患。

    ?三、及时化解、妥善处理?民内部?盾,防?激化。  ?四、保证信息畅通,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篇六: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1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

  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2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加强教育,责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及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2、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严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为标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等现象。

  3、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防结冰。

  (五)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彻底地排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由校领导牵头,对学校内外所有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该学校解决的学校解决,该老师解决的老师解决,该社区和群众解决的就让社区和群众解决,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时、彻底、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31、电视演播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传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关设备应存放在保险柜里。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4为进一步理顺、完善陆宅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普陀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神,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合同、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同意存档。制定本办法。

  一、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遵守国家、市、区、局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二、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1、标的(项目内容、范围等)

  2、数量和质量及验收标准。

  3、价款或酬金及付款方式

  4、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合同的效力、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赔偿方式。

  6、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及盖章。

  7、特殊合同需经相关部门备案或见证有效。

  三、合同的签订程序

  1、设计、勘察等项目前期合同,由前期配套室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订。

  3、施工总包合同、监理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四、合同的发放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合同的管理责任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预决算人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主任室报告合同履行情况。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5为了加强学校工作管理,有效地发挥值周领导的主观能动作用,建立良好的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秩序,发挥调控、指挥、监督的效能,特制定本职责。

  一、校级领导实行轮流值周制,凡当周的值周校领导负责当周学校日常工作,做好接待上级检查和维护日常正常工作的运转。

  二、负责督促值日干部和教师按时到岗,工作不折不扣到位。

  三、负责处理当周偶发事件和外围协调工作。

  四、负责抽查教师考勤工作。

  五、负责流动红旗颁授工作。

  六、做好一周工作小结,督促校务日志记载。

  七、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值日教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全部离校后,教师方能离校。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6为了搞好学校值日工作,明确责任,发挥值日教师的作用,为学校领导的决策和计划实施提供第一手材料,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职责。

  一、负责督促值日生按时到岗到位。

  二、负责管理好学校校纪、校风、校容、校貌及安全工作。

  三、每天早晨、中午,必须由一名值日教师带领导部分值日生对学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记载。

  四、负责教师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

  五、负责每日两次组织学生站队放学,对整队情况进行记载。

  六、每天早操放学、集合时间(或特殊情况学校偶尔集合)值日老师要按指定的楼道口负责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工作。平时上下课时也要维护好楼道口秩序。

  七、值日教师课间活动时间要到室外巡视,负责安全、纪律、环卫等工作。

  八、协助值日领导处理当日偶发事件和日常琐事。

  九、值日老师到岗时间为:上午、中午提前40分钟到校,放学推

  迟20分钟后离校。

  十、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值日教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全部离校校后,教师方能离校。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7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准开设网吧和歌舞厅。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

  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楼梯、楼道、栏杆、扶手、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

  第八条,学校教学楼、教工宿舍的走廓、楼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证设备完好。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必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校园内的电线必须安装规范,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线,要进行拆除、更换。

  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室、会议室、食堂、楼梯梯道、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安装规范,做到无裸露的电线、无破损的开关和插座。

  第四章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各项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传染病生发、流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购买保鲜、消毒设备。操作间、物品保

  管室、食物储藏室应当分离,实行专人管理。食堂餐具应当定期消毒。严禁作何有害药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装进入食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向无了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严禁购进过期、变质食物、食品。

  第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用餐,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在无保鲜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条,学校小卖部必须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采购和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严禁购进和销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严禁购进和销售“三无”食品。

  第五章校内活动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在校内内项活动的开展,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防止发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生课外活动,应当由教师负责组织和管理,严禁学生在不安全的场所活动,严禁学生使用不安全的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课间、课后教师值勤制度,引导学生在课间上下楼道时有序出入,放学时分批离开教室、学校,避免拥挤。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艺术节、体育节等大型活动和体育训练课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对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运动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性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性活动由校长带队。

  第二十六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乘坐的车辆,要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和安全检查,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运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协。不得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消防法》,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专人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保障校舍疏散通道,严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杂物。

  第三十条,严禁在校园生产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八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应与学校签订学年度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按规定设置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关键部位的管理责任。门房要安排专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广泛宣传《中小学安全须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学生教育遵纪守法,不逗赶打闹,不携带刀具器械上学。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严防伤亡事故发生。要抓好学生的教育,强化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确保学生犯罪率为零。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职工辱骂和讽刺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督促分管的领导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学校,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如实上报县教育局。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八条,学样应当定期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班主任、先进个人。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忽视学生安全、对待学生态度简单、粗暴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辞聘、开除。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当年不能评先,不得晋绒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四十一条,班主任老师不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或撞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发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8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

  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91、学校总务处重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修、延长财产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及时组织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

  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教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教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教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加强学生爱护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胜过言教,教师首先要作学生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饮水机。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约用水用电,提倡“节约为荣,浪费为耻。”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附一:财产赔偿制度。

  1、教师在失职情况下,损坏遗失物品。根据新旧质量酌情赔偿。

  2、学生在违纪情况下,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公物被窃应弄清责任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

  附二:财产领、借制度。

  1、学校公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需暂借用学校财物,须办借领手续。

  3、领用消耗办公品,必须向保管员办理登记手续。

  4、借用教学用具、仪器、挂图、参考资料向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为提高利用率,用后必须及时归还。管理员对还物品要检查验收,如有损坏必须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5、因参加各项活动需要服装、物品等,必须三天前与保管员联系(除特殊情况外)以便准备所需物品。

  6、学校各类校产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备有书面借据报总务处批准,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10依据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强学生的体质锻炼,弘扬体育文化精神,让孩子拥有更加健康的体魄,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实施体制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学校落实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两次眼保健操,遵循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节。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组织开展好“两操”活动。

  2.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3.组织体育教师多学习,突破技能教授的重难点。让学生乐学,扎扎实实地上好每一节课,指导学生规范做好眼保健操,定期给学生讲解爱眼护眼相关知识。

  4.体育课中多开设足球,篮球,羽毛球,花样跳绳等体育特色技能课,指导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多引导学生多进行乒乓球,羽毛球,跳绳,跑步的运动,缓解用眼疲劳。

  5.教师要引导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克服困难,量力而行,锻炼与训练时要注意运动安全,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以免造成运动损伤。

  6.每学期适当开展亲子体育锻炼活动,营造愉悦的家庭氛围,让温馨教育走进每个家庭。

  7.学校开展武术、绘画、钢琴、古筝、书法、舞蹈等社团课,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项目,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提高学生自我综合能力。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篇11作业是检测教师教与学生学习效果的中介,是师生之间交流的工具,是教师常规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对学生作业的管理,根据本校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统筹,科学控制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的要求;

  2、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

  3、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工作内容,指导教师从作业设计理念、作业内容的类型、作业批改与反馈、作业书写与数量等维度引导教师开展作业实践探索,力求系统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覆盖德智体美劳各学科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

  4、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程度分层次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注重设计个性化作业,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以适应不同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

  5、坚决克服机械的、无效的作业,杜绝重复性的、惩罚性的作业,加强作业批改、反馈、讲解、答疑等工作。

  6、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内布置作业,严禁教师使用教学APP软件布置家庭作业。

篇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小学安全责任制度9篇

  【第1篇】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确保学校财产不遭受无谓的损失,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教室用电的设施设备,教学设施设备,体育活动设施设备,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主管。总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教务处、少先队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安全,图书馆安全,教职工活动安全由教务处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室负责人主管。

  (五)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六)学生休息、吃饭、洗澡过程由总务处下属生活教师主管,并为主要责任人。

  (七)学生的接送由跟车老师和车管处主管,车管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

  (八)食堂的各项安全由餐厅经理主管,餐厅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九)校园师生人身、财务安全由保卫科主管,保卫科长为主要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教研组长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督查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0分钟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班主任是班级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活动的主要安全责任人。

  3、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4、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要对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5、校园夜间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保卫科负责,保卫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7、食品安全及食堂管理由总务处负责,餐厅经理为直接责任人。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校医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疫情报告人报告,以便学校及时上报。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保卫科、教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一]、安全防火

  1、学校每学期都要与全校各科室各班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各科室各班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别制定本科室本班级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办公室只设一个电插座,坚决不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坐垫;在教室不使用电水壶、热水器。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2、每学期初、学期末,学校领导都要会同电工全面检查电源线路一次,发现老化、打火、脱位等情况及时更换或整改;平时也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即使报告。

  3、加强锅炉房、食堂等电路、电器的使用安全管理。

  4、确保消防器材全部到位,随时备用,准确无误。

  [二]、交通安全

  由于校园处在集镇边缘,校门靠马路,车辆往来频繁,因而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学生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每学期开始,学校重点强调,班主任随时提醒,全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餐饮管理

  加强食堂的管理。做到餐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地面经常冲洗,保持室内无灰尘;生熟食品隔离储存;米库无鼠;餐具在消毒柜内放置;服务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经常剪指甲、洗澡、洗衣服,确保全

  身整洁。

  [四]、严禁学生下河洗澡。

  每年暑假前后,都要警告学生,严禁到池塘、大河、水库洗澡,如果发现,严肃处理。

  [五]、加强安全用电工作

  1、对学生加强用电常识与安全教育,在教室、实验室等处,学习、生活过程都处处与电息息相关,要求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处理,不得自行解决。

  2、各处电闸、开关都设有保护装置,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或破坏。

  3、如需临时拉线,必须找电工一手处理,其他人不得随便乱拉乱扯,特别在校园内拉临时落地线,必须检查绝缘层破损与否,以此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3、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4、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四、学校重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乡或野外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4、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5、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6、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7、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8、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二]、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2、凡参加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保卫,并预先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等宣传教育工作。

  3、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4、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5、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6、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

  7、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五、安全检查制度

  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

  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1、制定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2、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3、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5、学校成立各班级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实行每日汇报制,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6、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学校食堂的卫生、消毒和食物的储藏管理等情况。

  5.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6、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7、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小卖部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

  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8、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9、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10、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三]、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9、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希望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

  希望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二)

  “安全无小事”,要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切实加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感,明确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理,确保我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由于教师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私自外出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2、早自习之前为上午第1节课教师的责任时间,下午第1节课前(包括午睡)坐班以课表为准,并为责任教师;课间时间为上一节课教师责任时间,上课时间为上课教师责任时间,由责任教师负责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教师承担责任;3、早餐由上午第1节课教师负责发放,豆奶由下午第1节课教师负责发放由于教师未到岗或安排学生发放或自己发放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则应承担责任;4、课间操由本班语数教师共同管理,如管理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则应承担责任;5、路队护送按学校制度执行,因教师没有护送或护送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护送教师承担责任,如尽到了管理职责,则应承担部分联带责任(学校禁止学生骑车上学);6、学校举行大型活动和劳动,由具体负责人进行管理,相关教师共

  11同承担责任;7、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教师自行解决或承担全部责任;8、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行为习惯教育、交通法规教育,由于教育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则应共同承担联带责任;9、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即将发生事故,如有任何教师发现却视而不见,不理不问,绕道走开,经查属实,学校将追究其责任;10、严禁学生身上携带不利于安全的各种易于伤人的刀具、玩具等,教师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及时收缴,否则学校将追究其责任;11、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学校,启动安全应急预案;12、各班班主任、教师发现教室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13、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

  二、值日责任

  1、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校园,督促学生文明有序的学习、活动,处理偶发事件,严格按作息时间,下午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如在此期间内发生安全事故,应共同承担一定的责任。

  2、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及教师不得随意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要经校长或值日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上课、值日等工作才能离

  12校,接替的教师必须履行职责,对课前、课中、课后及其它事情全面负责,视同自己上课、值日。如发生安全事故不请假的由本人承担责任,请了假由他人代替的,发生事故由代替人承担责任。

  三、后勤工作

  后勤领导要加强校舍、门窗、财产、厨房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室内、室外、卫生等情况要及时反映。如出现因校舍原因、食品中毒等引起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员及后勤领导的责任。

  教师早自习、课堂、课间、课间操、路队护送、值日、考勤等方面要天天记载,一周一公布,另外,以上各条中所说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到岗尽了职责,或不到岗,未尽职责等),具体责任由哪些教师共同承担,承担多少,要经学校校委会负责进行调查、讨论、决议,全体教师大会通过。

  【第3篇】同和小学安全责任奖惩和追究制度

  东城小学安全责任奖惩和追究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教师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未有人员伤亡的,对该授课教师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并报中心学校核准;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中心学校、县局、报司法机关给予处理,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132、班主任不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室隐患不排查,不报告,造成相关事故的,追究该班主任和检查人员责任,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3、检查小组检查出隐患,相关落实人不落实,麻痹大意,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办理人直接责任和班主任连带责任,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4、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5、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相关人不听从学校指挥,撤离职守,不顾学生安全的,由上级做出相应处理。

  6、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4篇】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确保学校财产不遭受无谓

  14的损失,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教室用电的设施设备,教学设施设备,体育活动设施设备,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主管。总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教务处、少先队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安全,图书馆安全,教职工活动安全由教务处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室负责人主管。

  (五)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六)学生休息、吃饭、洗澡过程由总务处下属生活教师主管,并为主要责任人。

  (七)学生的接送由跟车老师和车管处主管,车管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

  (八)食堂的各项安全由餐厅经理主管,餐厅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九)校园师生人身、财务安全由保卫科主管,保卫科长为主要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15(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教研组长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督查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0分钟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班主任是班级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活动的主要安全责任人。

  3、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4、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要对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5、校园夜间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保卫科负责,保卫人员为直接责

  16任人。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7、食品安全及食堂管理由总务处负责,餐厅经理为直接责任人。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校医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疫情报告人报告,以便学校及时上报。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保卫科、教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

  1管领导。

  [一]、安全防火

  1、学校每学期都要与全校各科室各班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各科室各班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别制定本科室本班级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办公室只设一个电插座,坚决不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坐垫;在教室不使用电水壶、热水器。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2、每学期初、学期末,学校领导都要会同电工全面检查电源线路一次,发现老化、打火、脱位等情况及时更换或整改;平时也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即使报告。

  3、加强锅炉房、食堂等电路、电器的使用安全管理。

  4、确保消防器材全部到位,随时备用,准确无误。

  [二]、交通安全

  由于校园处在集镇边缘,校门靠马路,车辆往来频繁,因而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学生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每学期开始,学校重点强调,班主任随时提醒,全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餐饮管理

  加强食堂的管理。做到餐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地面经常冲洗,保持室内无灰尘;生熟食品隔离储存;米库无鼠;餐具在消毒柜内放置;服务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经常剪指甲、洗澡、洗衣服,确保

  1全身整洁。

  [四]、严禁学生下河洗澡。

  每年暑假前后,都要警告学生,严禁到池塘、大河、水库洗澡,如果发现,严肃处理。

  [五]、加强安全用电工作

  1、对学生加强用电常识与安全教育,在教室、实验室等处,学习、生活过程都处处与电息息相关,要求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处理,不得自行解决。

  2、各处电闸、开关都设有保护装置,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或破坏。

  3、如需临时拉线,必须找电工一手处理,其他人不得随便乱拉乱扯,特别在校园内拉临时落地线,必须检查绝缘层破损与否,以此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3、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4、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四、学校重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1、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乡或野外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4、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5、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6、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7、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28、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二]、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2、凡参加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保卫,并预先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等宣传教育工作。

  3、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4、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5、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6、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

  7、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五、安全检查制度

  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

  21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1、制定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2、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3、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5、学校成立各班级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实行每日汇报制,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6、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学校食堂的卫生、消毒和食物的储藏管理等情况。

  5.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6、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227、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小卖部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8、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9、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10、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三]、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23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9、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4【第5篇】沙朋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6篇】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

  25的原则。

  二、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副校长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责任人,管理好学校各处室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1、组织进行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组织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将安全保卫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3、组织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有能力排除的的安全隐患,确实不能排除的,及时向校长报告。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春游等大型活动安全和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5、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四、各部门(教导处、少先队、后勤处)的领导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

  (一)、教导处安全工作职责:1、具体落实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

  2、认真落实实验室、电教器材使用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并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3、认真履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二)、团、队安全工作职责:1、具体落实在进行团、队活动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

  262、认真履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三)、后勤处安全工作职责:1、具体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2、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立即解决。

  3、及时处理班主任和老师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后勤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认真履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五、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利用班会、队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如因班主任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其主要安全职责是:1、根据学校的安排,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宣传、教育,执行学校有关课余时间学生安全规定,教给学生基本的、必要的有关安全防护知识,以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根据学校安全保障制度规定,组织落实学生安全保障要求,预防校内校外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对班级教室内的教学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及时向学校汇报检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4、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春游、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负责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疏导、监督,严禁脱离学生监管岗位,以保障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25、教育学生拒绝零食和远离具有危害性的一切玩具用品,切实落实学校相关措施和规定,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使学生免遭假冒伪劣零食和玩具的危害。

  6、监控班级学生病假情况,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传染性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和预防。

  7、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负责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处理、上报。

  8、认真履行学校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国家法律、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

  六、科任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主管责任人,课堂教学始终要有教师,绝不能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向有关领导汇报。本节课发生安全问题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其主要职责:1、上课前要清点该班学生人数,如有缺席要立即通知班主任或副班主任。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能正确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如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立即通知班主任或学校相关部门。

  3、课余时间如发现学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要立即进行制止。

  4、认真履行学校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国家法律、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

  七、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岗位,门卫工作人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要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上班时间不能离岗,对未尽职

  2尽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将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危害后果巨大的要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根据学校的要求开关大门,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进行过问和登记,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2、巡视校园各处学生活动情况,制止学生危险的游戏行为。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要积极实施救护并通知学校领导。

  3、学生放学后检查学校各室的门窗关锁、灯具开关情况、夜门值守并巡视校园,将学校重要部位作为巡视重点。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护事发现场,等待处理。

  4、对非正常进出校门的学生按要求作好登记。

  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学校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是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每天本办公室的安全的隐患检查,关闭各用电设施、关锁门窗。

  2、负责每天按值日时间到校,及时与门卫交流有关工作情况,指导学生值日检查、纠察规范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对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3、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九、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2十、学校实行安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首责制。学校发生的任何安全事件,教职员工中的第一发现者,要负责向学校当天值日领导或值日教师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工作。实行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有安全突发事件,相关班主任和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值日领导,值日领导要及时与学校主管领导取得联系,同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十一、学校将各岗位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履行情况纳入教职工工作实绩考核范围,与奖惩、晋职、评优、评先进等挂勾。对未尽职尽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学校将进行处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要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某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3二、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副校长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责任人,管理好学校各处室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1、组织进行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组织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将安全保卫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3、组织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有能力排除的的安全隐患,确实不能排除的,及时向校长报告。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集会,春游等大型活动安全和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5、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四、各部门(教导处、少先队、后勤处)的领导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

  (一)、教导处安全工作职责:

  1、具体落实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

  2、认真落实实验室、电教器材使用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并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3、认真履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二)、团、队安全工作职责:

  1、具体落实在进行团、队活动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

  312、认真履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三)、后勤处安全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2、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立即解决。

  3、及时处理班主任和老师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后勤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认真履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五、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利用班会、队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如因班主任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其主要安全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安排,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宣传、教育,执行学校有关课余时间学生安全规定,教给学生基本的、必要的有关安全防护知识,以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根据学校安全保障制度规定,组织落实学生安全保障要求,预防校内校外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8篇】某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中心校实行安全责任制

  32度。

  一、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各校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

  33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各校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学校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四、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定,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五、各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

  34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六、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乡d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乡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区教委有关精神,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让师生安心,使群众放心,特制定安全追究制度。

  一、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安全领导管理网络,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否则,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开展安全活动。以教育为主,以预防为辅。积极采取布控监管,掌握学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把不良思想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活动、有记录,未开展教育活动,发生问题,直接追究分管校长的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追究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

  35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伙房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4.各处室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6.各处室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管理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值班人员及班主任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9.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种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章、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10.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戒或者制止的;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应的有关信息,值班人员及班主任应该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对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12.学校各类人员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四、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领导、36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班级、处室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顿;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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