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它通过核算、分析和检查,对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济监督。通过有效的会计监督,可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实施会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实施会计监督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的基础,会计工作最终都要通过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反映,实施监督。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保障经营决策的必要条件,有利于企业完善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对整个宏观经济的调控。虚假或失真的会计信息,对于投资者、经营者以及国家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会计工作由会计人员具体操作,限于自身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掌握和理解在客观上存在着差异。加之有些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内部管理失控等,将导致会计程序混乱愈演愈烈。全面贯彻执行《会计法》,对会计工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真正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才能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扭转会计秩序混乱,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真正得到遏制。
二、构建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监督是通过对记录、计量、分析和检查等会计工作的监督,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或预算执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国家会计监督、社会会计监督三个方面,只有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规范会计工作,打击违法行为,才能保证会计资料质量,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服务。
(一)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设。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是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不少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失控,给违法违纪者造成可乘之机,资产流失和舞弊行为时有发生。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应当突出内部控制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健全,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会计人员在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同时,受职业道德纪律约束。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必须明确经济工作中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制约措施和手段,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同时公开办事制度、程序,坚持做到手续齐全,层层把关,以制度进行管理,防范于未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约束机制的前提条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关键是通过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发挥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能。
2、狠抓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基础工作是规范单位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标准,也是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检查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依据。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质量,抓会计基础工作,就要从会计工作的源头抓起,夯实基础工作。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只靠财会部门的努力远远不够,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求所属的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做到会计行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符合要求,为会计监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单位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集体决策程序和制约措施应当明确。单位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既是各单位重大的经济活动,也是非常重要的财务管理问题。决策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事前的调查研究、充分论证、集体讨论、防止一言堂,也要防止政出多门。本着尊重科学、尊重知识的原则决定问题,防止由于决策失误带来重大的损失。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在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4、发挥单位负责人的会计监督作用。加大会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制意识。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单位负责人不能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国家监督、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的会计资料、不示意会计监督部门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才能保证会计监督真实、有效。
(二)强化国家会计监督。《会计法》赋予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应发挥各部门的监督作用。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共同构筑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监督体系。有关部门监督目标是一致的,但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各有特点、各有侧重,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首先,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整体性、源头性优势。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必须改变工作方式和方法。改变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监督的思想观念,把财政监督管理贯穿到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一是在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内容上,不断改变重预算内轻预算外、重拨款轻效果的管理状况,不断开辟财政监督管理的新领域;二是在监督管理的环节上,要由事后监督管理为主,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稽核的有机结合转变,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财政监督管理格局;三是在监督方法上,要从集中性、突击性和各地自行组织监督检查为主,向经常化、规范化、多样化转变,切实提高财政监督管理的效率;四是在处罚力度上,要从处理事件和内部通报为主,向处理事件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向转变,以提高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发挥财政部门监督职能的作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小金库;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加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经常进行抽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告;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口径、集中布置、一表多用、数据共享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会计报表体系,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将会计工作监管渗透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将会计监督与预算监督、财务监督、注册会计师监督等结合起来,使财政部门管理和监督的职责落实到位。
其次,发挥税务部门执法的强制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优势。税法的执行涉及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单位和个人,各项经营活动都将纳入税法的规范、制约和管理范围。通过税务机关监督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依法纳税;通过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严肃查处偷逃税款、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税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规范纳税管理,加强对代开发票的管理,防止个别单位和个人为了小团体的私利套取现金而开的假发票,将不合法的支出变成了合法的支出。加强代开发票管理是从源头上消除虚假经济业务发生的有效措施。
第三,发挥审计的公允、合法性的作用。审计基本的职能是鉴证,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编制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做出评价,并出具书面的法定证明文件。国家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对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审计准则是衡量和评价审计质量的标准,是针对审计人员专业资格及其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所制定的规范。审计工作的质量对维护被审计单位、社会公众利益有着直接的联系,发挥审计工作的职能,对制假、造假的行为给予有效地打击。
(三)发挥社会会计监督。社会监督是通过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会计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帮助单位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为规范会计行为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通过加强会计监督,彻底改变会计监管机制不健全,法律责任难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会计秩序混乱等问题,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促进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